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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开放贷管控 填补资金缺口 高收益信贷理财产品遭热捧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9日 04:3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王雪涛 北京报道 “随着银信合作进入高峰,其潜藏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银行通过发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在扩大中间业务品种和收入的同时,通过信托平台实际上增加了对其客户的贷款。” 信托类理财产品因其稳健的高收益而获投资者青睐,尽管监管部门有意"叫停"银行对信托类理财产品进行担保,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信贷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行。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信贷类理财产品继续升温。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和普益财富联合发布的报告显示,6月有23家商业银行与20家以上的信托公司进行了合作,共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235款,发行数量比上月增加了65款,增幅为38.24%。 虽然,监管部门尚未下发有关叫停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文件,不过,有银行已经开始减少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行量。记者了解到,目前中行、工行已经停掉了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建设银行也开始大幅缩减此类产品的发售。 业内人士分析,作为信贷类产品,尽管银行担保撤销,但预计未来由商业银行担保的信托产品,很可能会转换成资产抵押类的融资性信托产品。 银行撤保未影响发行 银监会在今年4月份掀起针对银行理财市场"零收益"、"负收益"事件的监管风暴,多家银行被紧急叫停了相关理财产品的发行,再加上一些不符合新规产品的撤柜,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骤减。 同时,由于股市出现"迷你熊"状态,投资者对基金、打新股产品毫无兴趣,而替代新理财产品尚缺乏开发,所以就出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空窗期"。但从4月下旬开始,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因其稳定的高收益再次获得了投资者的青睐。 "一般企业从银行直接贷款很难,因此会倾向于通过信托贷款来筹集资金。"浦发银行有关人士称。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下,银行的信贷额度趋紧,而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信托贷款并不占用银行信用额度,贷款类银信产品的大量出现符合这种融资需求,银行亦可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对于叫停“银行为信托类理财产品担保”,银监会给予记者的答复是“由于信托类理财产品分别涉及银监会内部多个不同监管部门,各方尚在协调之中,目前只以‘窗口指导’方式叫停”。 但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李伏安主任在接受采访时,仍表现出对此类产品风险的担心,“由于银行对信托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没有绝对控制能力,且要承担作为受托人的责任。一旦风险发生,投资者要求银行代为偿付信托本金和收益时,银行的信用将受到影响。另外,许多信托项目投向了银行信贷资金不允许涉足的高收益、同时也是高风险行业。这些原因促使银监会加强了对信托类理财产品的监管。” “6月是银行撤销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担保的第一个月,但产品发行情况并未受到这一问题影响。”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信托研究员陈巍说。 在没有银行担保情况下,意味着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但为什么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不但没有减退反而会剧增?研究员认为,主要是因为近期银信产品预期收益率普遍有所提升。一方面是当前较高的通胀水平倒逼产品提升收益,另一方面是由于贷款类银信产品受“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担保融资性信托”事件影响,银行提供的担保减少导致风险溢价水平上升,从而促使银信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的提升。 贷款类投资渐成主流 今年上半年,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发行的数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尤其是4、5月份以来,信托产品成为市场的绝对主角。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统计,5月份全国32家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382款,其中,19家银行与17家以上的信托公司合作发行银信产品170款。个人投资者竞相抢购这种产品,新发行的产品往往半天时间就能卖光。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唐华向记者介绍道,从收益情况来看,最近到期的3月期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6%左右,新发半年期或1年期的年化收益率超过7%。然而,高收益却难掩信托理财背后的高风险。通常,银信产品的年收益率在5%左右,超过一年期定期存款1个百分点。不过,个别银信产品采取更激进的设计模式,普通客户收益率可攀升至8%,资金量特别大的客户甚至能拿到12%的年收益。 工商银行理财规划师陈铁刚说,这种设计模式中谈到的是“预期”收益率,而这种预期收益率往往很难保证,这就是所说的“计划没有变化快”。此前众多银信产品都有银行做担保,然而,从5月底开始,银监会为了控制银行的风险,明确要求银行不得为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这意味着投资者少了一个保护伞,风险将有所增加。 唐华指出,除了外部担保之外,信托资金的投向也是决定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在国家紧缩银根的背景下,房地产公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转而求助于信托公司。如果资金投向是房地产项目,则银信产品的收益通常较高,对客户的吸引力也最大。 银监会内部人士介绍,银行业监管部门已通过窗口指导方式叫停银行为贷款类理财产品的担保,同时,正在制定的“银信合作业务指引”也开始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对贷款类信托理财产品进一步规范。 建设银行理财规划师彭渤建议,在各家银行销售信托类理财产品必须强制进行风险警示的前提下,对于较高风险的“银信产品”,银行和信托公司有必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向投资者披露风险。 潜藏风险不容忽视 “随着银信合作进入高峰,其潜藏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银行通过发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在扩大中间业务品种和收入的同时,通过信托平台实际上增加了对其客户的贷款。”银监会工作人员文海兴表示,但是,这些贷款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却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而且银信合作双方90%以上为异地合作,银行所在地监管部门难以掌握情况。 这样,在目前银根紧缩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很容易通过银信合作调整资产负债表来规避贷款规模控制,不利于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 文海兴认为,由于被转让资产风险并没有发生实质性转移,仍由银行承担,而且通过合作业务还可以从表面上改善诸如不良贷款率、中长期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极易导致银行资产风险被隐藏,也不利于风险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监管部门未正式叫停担保时,投资者还是要优先选择有担保类的产品,一般而言由银行提供担保的产品违约风险小。而且还要仔细鉴别贷款企业的性质和信用风险。”徐克恩建议道。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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