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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曲线筹钱 银监会点名委托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1日 22:22 中国经营报

  银监会将再次抽紧房地产融资监管的神经。

  记者近日获悉,银监会已经向各家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对房地产委托贷款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委托贷款逐笔进行风险排查。

  银行贷款收紧之后,不少房地产商备受煎熬,委托贷款成为紧缩下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的补充渠道之一。但此次银监会的《通知》可能将这个刚刚活跃起来的“新通道”卡紧。

  银监会关注

  根据银监会《通知》,商业银行要上报如下内容:截止到2008年5月末发放的房地产委托贷款规模和风险状况;对房地产委托贷款的管理情况,包括对委托人资金来源和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情况的检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上报2007年及2008年前五个月各行房地产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收入情况,及其占总体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的比例。

  在贷款资源有限和贷款额度紧控的情况下,房地产商的资金链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考验,委托贷款则成为房地产商的一根救命稻草(详见本报6月9日报道《额度紧缩之“另类解药”委托贷款升温》)。

  通常,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只是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贷款风险。“但委托贷款并非完全无风险。如果银行不严格审查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一旦贷款损失,委托人可能以银行没有尽职为由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引起法律纠纷。”兴业银行(601166.SH)公司部人士指出,“而且现在信贷调控风声这么紧,一旦出现问题,银行也难辞其咎。”

  委托贷款此前的名声并不好。2006年上海社保案中,由于上海部分银行对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借款对象、贷款使用等方面审核不严,使得社保基金通过委托贷款渠道“疯狂”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并造成很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此后,“一朝被蛇咬”的银行业对委托贷款小心翼翼。“办理委托贷款要‘先存后贷’,银行不得垫付信贷资金。此外,只要不符合委托贷款要求的资金来源——比如社保资金、企业年金、工会经费、保险资金等都不能接受。”建设银行(601939.SH)上海分行公司信贷部人士告诉记者。

  这位人士还透露,对于房地产委托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也会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信贷要求进行考查,即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本金必须达到35%及以上,开发商必须“四证”齐全——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委托贷款“热销”

  在信贷紧缩的情况下,房地产商要获得银行贷款十分困难,而通过委托贷款“找钱”则相对容易,尤其是向大股东借钱。“我们支行今年做的两笔房地产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都是借款人的公司股东。”光大银行一位公司部人士告诉记者。

  这种情况从上市公司的贷款数据中可见一斑。招商地产(000024.SZ)、上实发展(600748.SH)等公司都从大股东处获得上亿元的委托贷款。根据记者统计,截至6月18日,今年上市公司发布与房地产业务有关的委托贷款公告共计29次,涉及金额45亿元。其中,委托贷款融资额最高的是上实发展,向公司大股东申请10亿元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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