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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还贷实行四不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 09:18 新京报

  央行银监会称,对灾区未按时还贷单位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昨晚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决定,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昨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这四家国有银行对灾区银行客户还贷问题首次作出回应,四家银行均表示,对灾区个人贷款客户在还款期限和违约记录上予以照顾,并且考虑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核销灾区客户的个人贷款。

  灾区还贷提供宽限期

  昨日建设银行首先宣布将为地震灾区受灾害影响而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客户,提供最长6个月的宽限期。工行回应说,初步考虑提供三个月的宽限期。中行也回应说将会适当的缓期。

  四家银行均表示愿意为受灾客户还贷提供时间不等的宽限期。建行和工行均明确表示,在宽限期内,个人贷款客户可以不归还贷款本息,对其贷款不计罚息,不在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反映违约记录。

  中国银行称,由于信息不全,该行正在了解情况,将会对受灾客户采取适当的缓期,不收罚息,不计入个人的信用记录等措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也表示允许受灾客户贷款合理延期。

  此外,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优惠减免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正在研究贷款核销问题

  银行业人士暗示说可能会根据情况免除受灾客户贷款。工行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工行将会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探究找到妥善处理核销受灾客户个贷的办法。

  他还表示,从私人感情角度考虑,他愿意免除受灾客户所欠的个人贷款。一名银行业协会高级官员也称,银行协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贷款核销问题,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理,同时也会按照核销的法定政策,实事求是地来做核销。

  建行虽未明确表示同意免除个人贷款,但表示将及时联系个人贷款客户,了解客户的还款困难,做好还款计划的重新安排,切实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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