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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单挑两部委 跨行通存通兑收手续费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 07:58 每日经济新闻

  BY 郝匀嘉 每日经济新闻

  自去年11月19日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以来,舆论上一直存在 “是否应该收取个人跨银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和“手续费标准是否过高”这两大争议。北京律师董正伟日前就银行 “通存通兑不该收费”向发改委、银监会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4月6日又向国务院提出了第二次复议申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采访了董正伟律师。

  收费违反多部法律

  对“通存通兑收费”问题,董正伟律师对记者谈了最主要的三点:“第一,从整体上来说,商业银行对储蓄存款的收费,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关系来讲,肯定是违法的。第二,从价格方面来说,违反了定价规则,也就是《价格法》。第三,新的《反垄断法》出台以后,还涉及一个垄断经营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董正伟之前耗时一月完成了长达3.6万字的“对于通存通兑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他运用经济学、法学、政治经济学、国际关系等理论系统阐述了对银行通存通兑业务的质疑。在昨日的采访中,他也表示:“里边问题非常多,而且不仅是违反了一部法律的问题。通存通兑收费违反了合同法、民法、价格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劳动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

  他还认为,在现阶段对银行卡和储蓄存款业务进行收费,从法理上讲,也都是和目前我们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的。

  有关部门积极回应

  董正伟表示:“《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制定。但是在执行的时候,应该说,这三部委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条款。”

  他说,在通存通兑收费问题上,银行在认识上有偏差。“不收费对银行更有利,但是这里边有个利益平衡的问题。从商业银行来讲要坚持自己的利益观点,那么就需要储户和银行之间达成一个妥协,双方可以通过听证等方式来解决。”

  4月6日董正伟向国务院提出了第二次复议申请后,4月8日银监会相关人士已与他做了初步交流。他透露,目前发改委也在积极推动此事。

  以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期限60日算,董正伟的申请应该是6月7日左右到期。最后他对记者表示:“我想会有个说法,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毕竟银行收费的问题呼吁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有所进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也联系了发改委询问此事。其新闻处文处长称,他对此事并不知情,但他表示,会与相关部门沟通这件事情,并给记者一个答复。

  董正伟:一个人维权之路

  2007年4月30日,董正伟发现自己的牡丹灵通卡被扣了两次年费和一次小额账户管理费,一共19元。董正伟后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支行告上了西城区法院,要求制止银行乱收费问题。这起19元标的额的官司被西城区法院受理。但两审董正伟均败诉。

  2007年8月16日,他向银监会发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列出了4条申请,共计1万字。21日,他又向国务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长达两万字。

  2007年11月,全国各商业银行推出了通存通兑业务。董正伟认为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收费价格违法,商业银行协同垄断。他于11月27日完成了《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将近1万字,提交给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

  2008年1月28日,董正伟就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收费问题向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复议申请。

  2008年4月6日,董正伟就跨行通存通兑收费现象向国务院提出了第二次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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