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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30余位首席信用风险官将上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华夏银行总行人士表示,这一改革将分行行长更多地导向公司、个金、国际等负责市场和营销的前台部门,而使信用风险管理这个中台部门处于总行的直接掌控之下 华夏银行(600015.SH)的信用风险体制刚刚完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改造动作,总、分行的32位首席信用风险官已于今年1月全部遴选产生,即将正式“挂牌”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华夏银行总行有关人士处获悉,总行首席信用风险官或将由总行一位副行长担任,目前尚未对外公布。 华夏银行曾与毕博管理咨询公司签署了有效期为5年的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毕博为该行全盘设计了一套“信贷管理整体框架”方案。据本报记者了解,这次华夏银行的构架基本上根据该方案的规划来设计实施。作为总行垂直管理下的首席信用风险官制度,华夏银行的这次改革在国内银行业亦属首家。 上述总行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总行层面将设立信用风险管理总部,下设授信审查部、信贷支持部和资产保全部。与之相对应,分行层面也一一设立信用风险管理部及三个分支,且所有人员都为总行人事编制,由总行发放工资奖金且垂直管理考核,与分行的人事机制相分离,分行首席信用风险官也与分行行长在行政上同级。 这些举措目的是确保信用风险管理部的职能履行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华夏银行总行办公室一位人士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询时确认了上述事实,但他表示对应各分行的首席信用风险官近日已经内部任命,但总行的首席信用风险官目前尚未正式对外公布。 上述总行内部人士告诉本报,作为华夏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德意志银行在该项改革上的态度非常积极,并全程提供了方案设计和技术援助。 “德意志银行在首席信用风险官制度推行方面已有相当长的时日,所不同的是它是根据概念较大的地区来设立相应职位,并非按分行来设立。华夏银行此前也曾考虑按地区如华东、华北、华南等设立首席信用风险官,但最终考虑到国内统一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的市场结构差别很大,因此确定按照全国31家分支行机构来对应设立相关职位。” 记者了解到,华夏银行的该项改革目的主要在于资产质量控制,使分行层面信贷经营专业化,并分离其管理职能,将分析、审批等权限上收到总行层面,强化垂直管理考核。其次对于分行的营销部门,释放其工作量,避免职能交错从而影响执行效率。最后,总行的垂直管理和独立管理体制也符合银监会的要求和倡导,且为目前国际先进银行的通行举措。 毕博公司在其方案中曾认为,从纵向上看,华夏银行总行实行的是分散管理型信贷管理架构,各信贷管理相关部门都直接向自己的分行行长负责及汇报。 “现有的总、分、支行‘分级管理’体系不利于信贷业务长期稳定发展。总行对分行信贷业务的管控力度较弱,信贷风险管理职能独立性不强,现行审批方式不利于提高效率及审批人员的风险意识。” 上述人士对此表示,这一改革将分行行长更多地导向公司、个金、国际等负责市场和营销的前台部门,而使信用风险管理这个中台部门处于总行的直接掌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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