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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投行东方高圣欲诉成都置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4:38 华夏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 付 刚 北京报道

  本土投资银行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高圣”)12月10日下午抛出的一纸声明,让整个本土中介机构为之一震。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东方高圣在声明中指出,在为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置信”)和四川置信凯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凯德”)提供融资服务时,应得的财务顾问费被恶意拖欠,因此决定向法院起诉两家公司,要求返还的财务顾问费及违约金预计达4576万元。

  而成都置信则声称,东方高圣并未参与成都置信与嘉德置地的合作。

  一家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的公司为何准备将自己的客户诉诸法庭?为何双方的说法南辕北辙?

  东方高圣称对方终止协议

  东方高圣成立于1998年,主要为企业提供购并、重组等专业服务。成都置信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的民营企业,在成都不仅开发了多个楼盘,还逐渐形成了商住地产、工业园区、文化旅游、汽车贸易等四大产业板块,在当地知名度颇高。

  本报获得的东方高圣的声明中称,双方矛盾起源于2005年4月17日东方高圣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成都置信签署的一份财务顾问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东方高圣将为成都置信专项战略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作为东方高圣的代理律师,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明松透露,协议中提及的专项战略融资是针对成都置信引入战略投资而言,并未指定具体项目和具体第三方。这意味着,无论成都置信与哪家公司达成战略投资意向,东方高圣都能分得“一杯羹”。

  然而,2006年4月13日,成都置信高层口头通知东方高圣该协议终止,并表示成都置信和亚洲最大地产公司新加坡嘉德置地集团(以下简称“嘉德置地”)的谈判已破裂,项目终止,不再需要东方高圣的服务。

  但就在口头通知一个半月后,2006年5月30日,嘉德置地官方网站上透露,旗下全资在华子公司——凯德置地,将与成都置信以5∶5的股权比例合资组建“置信凯德”。2006年10月24日,成都置信和凯德置地正式对外宣布置信凯德成立。

  在廖明松看来,从成都置信终止与东方高圣的联系,到成都置信和凯德置地签订协议,时间太过短暂。他向本报记者分析,成都置地之所以在终止协议一个半月后,才达成与凯德置地的合作,是因为“东方高圣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期间,如果融资合作项目不成功,东方高圣只能拿到工作费用”。

  记者再三向双方索要这份协议,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双方均以不便提供为由,未向本报出示相关协议。

  成都置信否认有“红娘”

  记者辗转与成都置信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黄先生(因其要求,暂隐去其名字)取得联系。他表示,2006年4月时,成都置信并非突然与东方高圣终止财务服务协议。“我们不是无故终止,而是协议自然到期。因为协议在2005年4月签订,以一年为期。到期后我们也没有续签协议。”

  黄先生认为,成都置信和嘉德置地在重庆的一个投资洽谈会上相识,并非由东方高圣牵线搭桥,“东方高圣说自己作为‘红娘’,没得到咨询费和介绍费,并不属实”。

  对此,东方高圣称,在担任成都置信唯一财务顾问期间,他们对其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尽职调查,出具了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等,还先后提出了几份合作草案供交易双方参考。

  廖明松认为,成都置信最后采取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模式,同东方高圣提供的建议模式一致。因此,他认为东方高圣是推动或促进成都置信同嘉德置地成功合作的重要因素,而并非成都置信所言及的“东方高圣不是红娘”、“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等等。

  4000万服务费之争

  在廖明松看来,成都置信是不是在钻协议期限的空子,需要今后由法院来确定。但他认为,“是否钻空子其实是个诚信问题”。根据东方高圣声明,要求返还的财务顾问费及违约金达4576.0811万元。

  而黄先生对此表示:“根据协议的约定,成都置信应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完毕了。我现在能明确说的是,成都置信没有拖欠东方高圣的有关费用。”

  他同时向本报透露,成都置信与嘉德置地正准备发布一个公告,公布双方合作具体细节。公告中,将说明双方合作完全是“自由恋爱”,没有“红娘”。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东方高圣尚未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但廖明松透露,他已将起诉书写好,正等待东方高圣的指示,随时上递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刘俊海向本报记者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东方高圣一旦起诉,作为原告方,东方高圣将承担举证责任,提供人证、物证或录像等其他能被接受的证据。

  刘俊海同时强调,目前在中介服务市场,存在大量的“君子协定”。要想达到“和为贵”的目标,需要当事双方尽可能将合作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等通过详尽的合同或协议予以规范,以免为今后的合作“埋雷”。

  尽管目前双方各执一词,但法律界人士强调,争端背后,已然凸显当前国内中介服务市场,还需有更严谨的法律手段来规范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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