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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八行共商股指期货 特别结算会员即将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2:20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钟文倩

  权威人士透露,11月5日,银监会联合证监会,召集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等8家银行开会,商讨<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的相关事宜,并就银行如何参与股指期货进行了详细讨论。

  "

银监会
商业银行
开展金融期货结算业务非常支持,两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也相当通畅,<办法>应该很快就会颁布。"一参会的商业银行金融期货筹备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会议透露的另一重要信息是,由于各家银行在股指期货筹备进展方面参差不齐,管理层极有可能采取试点方式,让部分准备充分者先行参与股指期货结算业务。

  结算备付金降至9000万

  实际上,此前与期货公司相比,银行在股指期货筹备上并未明显落后,早在今年"五一"之前,<办法>(意见征求稿)就已经下发。

  但由于银行对部分条款意见颇大,所以历时半年,<办法>仍身处深闺。其中,争议颇多处之一就是银行上交给中金所结算备付金的数额。

  按照彼时之条款规定,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商业银行除了要缴纳至少5000万元的结算担保金外,还要另行缴纳至少2亿元的结算备付金。商业银行认为,这对银行自有资金的占用额过大,非常希望有较大的降低。

  权威人士透露的最新进展是,<办法>在经过几易其稿后,管理层已经将结算备付金从原来的至少2亿元下降至9000万元。

  "我估计备付金数额应该会维持在这个水平,不会再做变化。"交通银行总部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刘钢华称," 其实,特别结算会员的结算备付金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可调整的数额。"

  在11月5日的会议上,各家银行也已经对<办法>(修订稿)形成了较高的共识,部分准备充分的银行更是希望其能够尽快出台。

  前述权威人士透露,尽管修订后的<办法>会"大瘦身",但是诸如商业银行不能提供授信、以加强风险管理为核心等原则性内容并不会被删除。

  或采用试点模式

  随着10月22日中金所首批10家会员的正式出笼,银行对管理层尽快出台他们这一领域的管理规则的要求日益强烈。

  "我们理应在股指期货推出前获批成为中金所会员,因为没有特别结算会员参与,股指期货根本就不适合推出。"刘钢华表示。

  在刘看来,虽然中金所目前已经有全面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可以通过其进行股指期货的结算业务,但因为全面结算会员的净资本必须在客户权益总额的6%以上,而目前期货公司中最高的注册资本仅为1.6亿,净资本还要除去2000万全面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以及放在四家交易所中的800万结算

准备金等,数额仅在1.3亿左右,这样的净资本条件很难撬动较大的客户代理规模,而商业银行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因此,如果现在特别结算会员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不能参与的话,那么就相当于单腿行走,虽然可行,但是能够走多远、走得好不好看、能否走得稳健就不清楚了。"刘表示。

  由此,有银行在会议上建议,可以让两三家准备充分的银行通过先行试点的方式率先参与股指期货结算业务。

  业内人士则认为,管理层一旦采纳此路径,那么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很可能首先获得试点资格。

  实际上,虽然所有正在筹备股指期货的银行都看好这块市场,纷纷表示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但是彼此之间的差距却非常之大。例如,据记者了解,交通银行的筹备期已经历时两年,已与很多交易会员达成合作意向,盘中风险监控、盘中会员浮盈浮亏计算、结算、发送结算数据也均测试较久,系统内部还可生成一个独立的会计记账业务流程,并有一个较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方案。

  除此之外,目前与交行联网进行仿真交易结算的期货公司已经达到了20余家。"中金所首批3家交易会员天琪期货、先融期货和瑞达期货就是与我们合作的。"刘钢华透露。

  而民生银行准备也相对充分,除了全程参与了中金所的筹备、相关产品和制度的设计,还在国内率先推出新一代银期转账系统,进行了期货结算系统开发,并通过中金所全面系统接口进行过适应性和压力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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