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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昆明中支与云南银监局开展窗口指导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 00:29 金融时报
人行昆明中支与云南银监局开展窗口指导要求 贯彻调控政策控制信贷投放 本报讯 记者苏丽霞报道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做好云南省的货币信贷工作,10月26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和云南银监局联合召开云南省银行业信贷工作座谈会,提出各金融机构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努力控制信贷投放,加快信贷结构调整,继续改善金融服务,在保持货币信贷平稳运行的同时,积极支持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在分析了云南省前三季度的经济、金融形势后提出,一是各行要立足大局,深刻领会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把握宏观经济形势,要根据宏观调控要求及时调整贷款计划,严格把握信贷投放总量、贷款投向与贷款进度,合理安排好后两个月的信贷工作,切实维护好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随着信贷投放的持续较快增长,云南省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日趋突出,全省金融机构贷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增长偏快的势头依然存在,储蓄存款尤其是定期储蓄存款仍持续下降,短期化趋势明显。为此,各行要高度关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对稳健经营的潜在风险,切实加强流动性管理工作,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努力扭转错配现状,防范流动性风险。 三是各行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意义,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强化流动性风险意识,优化资金调度头寸安排,科学规划贷款与其他资产间的合理分布,防止无视流动性风险而片面追求信贷资产扩张的行为。 四是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配合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各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既要严格控制对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又要增加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五是探索创新信贷管理模式,积极支持企业更新改造和自主创新。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贷款、转贷款等多种合作方式,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全程的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信贷需求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 六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信贷增长,切实防范风险。 七是适应形势变化,加快金融创新。各行要切实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快业务转型,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目前,经济运行正趋于周期的顶部,商业银行应尽快从客户、行业、产品和地区四个方面调整资产结构,规避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 云南银监局局长李保上也提出,要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云南银行业要与中央保持一致,该支持的项目要支持,该反映情况的要反映情况,该刹车的要刹车。要继续狠抓不良贷款“双降”工作,防范不良贷款反弹。要加强对企业集团信贷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对大额贷款客户的监测起点降至500万元,监测范围扩大到城市银行、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建立长效机制,遏制大案要案发生。要加强内控,做到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切实防范案件发生。对屡发重大案件或有严重风险隐患而不及时整改的银行金融机构,坚决执行“双线问责”和“上追两级”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负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处罚,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其在行政许可方面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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