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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商行更名吉林银行获批 并合并当地信用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3: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高文力

  日前,中国银监会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

  早在2006年8月,吉林省就提出对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实施联合重组,在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吉林银行。据悉,吸收合并后,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变更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和辽源分行,根据吉林省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的总体思路和银监会的要求,下一步,吉林银行将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改革运营模式,调整业务结构,努力实现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吉林银行的首任董事长为田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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