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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贷款或将成为银行业新增长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3:32 金融时报
记者 刘文林 农村小额信贷,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一种成功的农村地区扶贫方式,是一种关注农村地区中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信贷手段。早在本世纪初,我国农村信用社就开始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试验,2002年开始大面积推广。但是,各地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绩效差异较大。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颁布,对于全面推动农村小额贷款市场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日前广州召开的“推广农村小额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就论坛主题发表独到见解。 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磊认为,在农村金融领域,长期困扰各类机构的基本难题在于信贷投入的财务可持续性与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似乎难以兼得,因此,农村金融组织和各级监管部门只能在市场发展和风险控制之间、在机构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徘徊。但我们应该清楚:只有财务可持续的小额贷款才是具备真正生命力的金融形式,也才是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实金融支撑。为此,农村小额贷款发展必须坚持以下操作原则。 一是普惠制和择优性的结合。在操作上,动态授信标准和透明度的实施是确保普惠制和择优性相结合的基本要件。动态授信强调的是信用额度的可变性;透明度强调的是择优标准的公开和公正,为避免授信额度成为关系融资的载体和寻租行为的温床,有必要实行信用额度、使用和偿还情况在一定时间段公示,这将有利于综合管理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是盈利和扶持的结合。只要充分运用农村经济主体的一切信息资源,则机构盈利与金融扶持的矛盾必将迎刃而解,更为乐观的一种情形是,通过有目的、有甄别的金融扶持,小额贷款机构逐步培养出一群由小变大或由弱变强的优质客户,并在持续的相互支持中建立起牢固的借贷关系。 三是利率的风险定价与承受力的结合。必须承认,小额贷款利率不仅应该覆盖成本,还应该覆盖风险——农村经济主体面临更高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成本和风险不能成为随意提高利率的借口,利率定价必须与农村经济主体的承受力相结合。为此,有必要引入单个客户额度管理和小额贷款业务竞争的新机制。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认识到农村小额贷款是向农村中小客户或者说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揽子金融服务,而不是纯粹的放贷行为。不要把农村小额贷款看成仅仅是银行与农户、中小企业之间的信贷交易。二要全面认识农村小额贷款市场的需求。原有农村小额贷款制度严重滞后,贷款用途、额度、期限等与农村需求不适应。三要认识到农村小额贷款市场是一个潜在的竞争性市场,潜在的提供者是多样化的。四是农村小额贷款需要坚持商业化、市场化的操作原则和操作机制。农村领域内并不缺乏盈利性项目,不宜过分强调补贴,否则易于产生新的道德风险。五要灵活确定小额贷款的各种贷款要素和操作办法。不宜人为地压低利率,也不应人为地倡导高利率,应该由供求双方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六要把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进与农村信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让贷款对象真正理解小额贷款运作机制的精髓,守信用。七要把小额贷款的发放与支持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结合起来。依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产销专业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农村经济活动主体提供信贷。 中山大学金融系主任陆军认为,银监会这次提出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业机构提出了前瞻性的指导意见,指出了农村小额贷款可以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对于农村的发展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信社并非政策性的金融机构,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因此,在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时,考虑风险与回报是完全正常的。要防范信用风险,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不能仅靠农信社单打独斗。要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相配合。这包括各级政府、财政、税务、保险、科技部门等的支持。 小额贷款信息收集处理的成本较高,并不意味着小额贷款的风险一定比大额贷款风险大。贷款的预期回报率在当利率低于某一水平时,与利率同方向变化;而当超过某一水平时,利率上升,贷款的预期回报率反而下降。很高的利率水平可能反而会降低贷款偿还的可能性。 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完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完善贷款损失计提,能够合理确认贷款成本与收益,建立良好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也有利于在贷款定价时合理确定预期损失与风险溢价。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关贷款准备金计提的指导原则。 就广东的情况来看,贷款真正难的是农村的小种养户。对这部分潜在的客户,纯粹按商业金融的方式操作恐怕不利于农信社开展这项业务。这部分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损失应该完全免税,政府部门也应对这部分贷款损失给予贴息的政策支持。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程昆提出了对银监会《指导意见》的评价。程昆认为,《指导意见》的目的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同时,不能忘了小额信贷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在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基础上才能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才能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指导意见》实际上是放松了对小额信贷业务的市场准入以及商业化运作的管制,希望通过市场竞争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指导意见》放松了对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和利率的管制,强化了对小额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鼓励小额信贷机构改进经营管理,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前提下,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创新贷款方式,改进贷款服务,以降低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从而扩大有效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营成本,最终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政策初衷是要实现农村小额信贷的商业化运作,繁荣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但是,小额信贷单笔贷款规模小,交易成本高,这必然限制了金融覆盖面,难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贷款需求,在小额信贷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难以降低的情况下,仅靠其自身的制度创新,很难有快速的发展。因而必须把小额信贷的一部分交易成本外部化,这就需要政府提供保障信贷合约有效执行的司法制度、意外风险转移的保险制度等。这些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信宜农村信用社联社主任梁一波介绍了该社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的几大亮点: 亮点一:支持种养业经济发展。截至8月末,该社已经发放支持养猪业小额贷款2294万元,其中支持养猪户贷款1659万元,支持屠宰加工153万元,支持饲料购销457万元,支持养猪其他配套贷款26万元。预计今年下半年生猪出栏量达39.8万头,基本可满足本地生猪供应。亮点二:支持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截至8月底,该联社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975笔,金额16538万元,支持农户购房建房,同时带动了当地红砖生产业、运输业、瓷砖商业、建筑装饰业的发展,给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亮点三:支持农村困难子弟上学。今年以来已经发放农村助学贷款105笔,金额90万元,支持了105个农民子弟上大学,深受广大困难农户的好评。亮点四:支持农村小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已经发放农村小企业贷款778万元,支持了一批农村小企业发展。亮点五:支持地方特色经济发展。该社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大量放贷支持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从事竹器编织业、木业、石料开发加工业、玉器加工业。 通过支持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及促进小企业大发展,使信用社自身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农村储蓄存款增长加快,2006、2007年两年净增存款8亿元;今年8月末账面利润1292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幅28.01%;实际利润2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3万元,增幅144.99%,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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