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打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3:32 金融时报

  刘为霖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必须从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建立健全补偿救助机制入手,形成政府引导支持、市场机制作用的格局,全面推广和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

  《指导意见》拓展了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类别,是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多元化的必然要求,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具体体现,是银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体系将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改造后的农业银行,将重点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外贸和新兴领域中的农村商业企业,扩大对农村私营业主、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重点支持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技术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专项贷款,可以充分借助农村信用社的网络优势,部分业务可委托农村信用社办理;鼓励邮政储蓄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创新涉农贷款业务品种,加大“三农”服务力度,积极参与农村市场竞争,搞活农村市场。

  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指导意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风险程度灵活确定利率水平,确保利率水平足够覆盖风险;有机运用有差别的市场准入手段,对金融服务较充分的农村地区实行网点准入保护,放宽金融服务欠充分地区准入限制,在有效竞争模式下培育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对银行业机构信贷支农工作实施定期考评。银监会应参照小企业融资的有关制度,根据农村小额贷款整体的风险进行差别监管与考核,区分不同风险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小额贷款问责、免责机制,对因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造成损失的贷款给予一定的免责;对因操作风险、道德风险造成损失的贷款将严格问责。对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开展得好、效益持续提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对其在农村地区增设机构、开办新业务等方面给予正向激励。

  三、加强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建议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构建农村征信体系,进一步推动“信用镇”、“信用村”建设,强化农户信用观念,降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用风险。同时,建议政府部门牵头建立涉农贷款的补偿机制:一是建立农业自然重大灾害保险机制,从还款能力上为小额农贷借款人提供有效保障;二是由财政出资成立涉农贷款保障基金,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支农贷款损失进行全额补偿、其他原因造成的支农贷款损失进行比例补偿。由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机制成本低、效率高,杠杆效用明显,按照新增涉农贷款不良率为5%计算,即使对坏账全额补贴,500万元的担保基金就可以撬动1亿元的贷款。从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敢于发展农村信贷市场。

  四、推动业务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针对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通过农村“信用村(镇)”建设和“公司+基地+农户”贷款模式推广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对闭塞、产业结构相对落后的传统农业地区,要充分依托当地农村基层组织,以村为单位开展信用管理、以户为单位进行贷款管理,重点推广“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创建“信用村(镇)”,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大大提升贷款营销工作效率,有利于广大农户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信用贷款,有利于增进农村基层组织、金融机构和广大农民的血肉联系,还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秩序、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待条件成熟时,在广大农村地区引入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

银行卡业务,为农户、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高品质金融服务。

  通过各项措施综合运用,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广东省农村打造成“政府扶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三农’普遍受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实现各方共赢。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