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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融资功能推动交易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 03:38 金融时报

  浅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回购规则的意义

  国家开发银行 刘冬青 刘凡

  编者按

  10月9日,央行发布公告,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这是继2005年3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展以来,央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增强流动性,促进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本报特从今日起推出一组系列文章,从多方面分析央行此举对促进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从而标志着资产支持证券的回购交易在我国步入正式实施阶段。

  自2005年开始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以来,在银行间市场已经累计发行了200多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起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基础资产涵盖了大型基础设施贷款、一般工商企业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等多类资产;具体的证券产品也在利率条款、信用等级、期限等方面创新频出,为投资人提供了比较丰富的选择。

  随着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个专门的固定收益品种的地位逐渐提高,市场对于其理解也日益深化,投资需求不断增长。而回购功能的缺失对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构成了明显的制度障碍。与此同时,由于

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新股申购频繁,市场资金趋于紧张,市场成员对于质押回购融资的需求空前高涨。

  在这种情况下,适时放开资产支持证券的回购融资交易,同时满足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扩大试点和为投资者提供更广阔的融资渠道这两项需求,起到了一石二鸟的理想效果。

  质押融资交易放开后,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外延得到了扩展,使投资者可以再次成为融资者,从而增加了有价证券的附属价值,降低了外生交易成本,对于发起机构和投资人是双赢的制度安排,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建设工作。

  另一方面,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活跃也将对现券交易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与一般产品相比,资产支持证券的条款比较复杂,尤其隐含着较明显的早偿风险,对定价造成较大障碍。这也是二级市场不活跃的一个重要原因。

  正是由于产品本身存在着较多的复杂条款和不确定性,回购交易双方在对质押比例进行协商的过程中都需要对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研究和独立、谨慎的判断,这将无形中提高市场对于结构化产品的理解能力,并由此逐步积累经验,促进现券交易中的定价能力提高。

  此次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率先放开质押回购交易,将进一步强化银行间市场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与交易方面的领先地位,也为其他市场、其他类型产品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相信在主管部门与投资人的努力下,资产证券

化工作将捷报频传,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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