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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行跨行取款费不变 仍执行2元每笔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7:25 北京晨报

  部分地区工行ATM跨行取现费调为2至4元/笔

  新标准在部分外地执行,北京工行仍执行2元标准不上调

  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 工商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该行已经重新修订《牡丹灵通卡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新章程规定,从11月1日起,牡丹灵通卡持卡人的境内ATM跨行取款费将从现行的2元/笔变为2至4元/笔。

  工行总行权威人士昨日解释称,该新章程执行后,北京地区工行的跨行取款费仍然执行现行2元/笔的标准,不会上调。但是,在外地的部分地区,工行的跨行取款费拟上调为4元/笔。该人士透露,外地部分银行此前已经将该标准上调为4元/笔。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广东省和东北部分地区,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跨行取款费均为4元/笔。

  有银行业人士称,目前对于每一笔ATM跨行取款,发卡银行都需要支付跨行清算费,包括支付给中国银联的网络使用费和支付给受理银行的手续费。例如,甲银行的卡在乙银行的ATM取款,甲银行需要向银联和乙银行各支付一定的费用。多数银行倾向于将这些费用转嫁给持卡人。

  银联相关人士昨日透露,银联的网络使用费收取标准每笔仅为几角钱,而且该标准近期没有变化,目前也没有上调的计划。至于银行相互间的手续费标准如何确定和调整,均由各家银行自行确定。

  2003年,中国

银监会
国家发改委
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银行的部分收费行为纳入市场调节范围。此后银行纷纷开收ATM跨行取款费,目前北京地区不收取该费用的银行只有兴业、广发和深发等少数中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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