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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18:09 《财经》杂志网络版
今后协会按会员需求开发的、适合有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交易的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均实行协会注册、监管机构备案的管理模式,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张宇哲】筹备一年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9月3日在京正式成立,这意味着由政府主导型的金融创新转向市场主导型的金融创新。 此后,凡是协会按会员需求开发的、适合有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交易的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均实行协会注册、监管机构备案的管理模式,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 该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早的场外交易商协会成立于1792年,纽约华尔街的24位证券场外交易商自行组织起来,在华尔街68号楼一棵梧桐树下签订了著名的“梧桐树协定”,要求在场的交易商在证券买卖中遵守协定中的公平原则。“梧桐树协定”的签署标志着美国金融行业自律的开始。此后的200多年时间,世界各国金融行业相继成立了自律组织,制定了相应的行业自律守则。 中国银行间市场是典型的场外市场(OTC),经过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以一对一询价为主要交易方式,囊括债券、拆借、票据、黄金、外汇等子市场在内的多板块、有层次的市场体系,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但自其1997年设立以来,自律组织一直缺位。央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市场实施监管,在担负对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责的同时,也承担了一些本该由自律组织所担负的自律管理职责。 “近年场外交易的创新产品越来越多,而参予的机构也越来越庞杂,不仅限于各类金融机构,的确需要一个行业组织对此规范管理。比如,一个远期交易主协议,如果其中一个会员违约,到期不支付资金或者迟结算的罚息,以前没有地方申报,以后就可以由协会出面规范。”中信银行交易员刘敏告诉《财经》记者。 据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成立仪式上透露,截至2007年8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约10.48万亿元,是1997年末的25倍;市场参与者7137家,是1997年末的446倍。市场参与者范围从建立之初单一的商业银行扩展到所有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债券品种从单一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扩大到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美元债券等多个品种。 为了维护银行间市场的竞争秩序,2006年8月,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六家机构作为发起单位,提出成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申请。2007年8月24日,民政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登记。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 “一些不应由政府承担的事情,由会员共同协商解决比较好,比如衍生产品主协议,制定行业惯例,目的在于规范和创新。”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徐志宏告诉《财经》记者。 从国外OTC市场发展经验看,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日本证券交易商协会(JASD)、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KSDA)等自律组织在推动市场创新和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利益、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所在国金融市场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周小川看来,设立自律组织,可以充分动员市场参与者自身的力量进行自律性管理,有助于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有助于市场管理更加贴近市场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更好地促进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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