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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银行首次独立操作银团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12:10  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

  近日,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以及光大银行联合与交通部上海打捞局正式签订了一份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这是首次由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运行的银团贷款项目。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逐步形成,特别是洋山港和长江口深水航道的建成,上海港和长江黄金水道的船舶通航密度和吨位不断增大,急需配备相应的救助保障设施。 目前,上海打捞局拥有的2500吨大型浮吊船“大力号”已有26年船龄,技术陈旧,设备老化,能力与状况都无法适应大吨位、大深度和快速抢险救援打捞的要求。

  此次5亿元的贷款将被用于建造一艘3000吨自航打捞起重船。该船舶将是亚洲地区一艘堪称“亚洲动力定位第一吊”的自航大吨位起重船。这艘3000吨自航打捞起重船,将用于船舶的抢险救助和水下沉船、沉物的打捞吊重,并能用于海上大件、模块、导管架的起重吊运及吊装,配备大抓力抓斗后可用于水下快速清障打捞。这艘“巨无霸”总长约135米,型宽40米、型深12.8米,配有现代化的直升机起降平台,可航行和作业于无限航区。

  本次“银团贷款”将采取直接参与模式,即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在招行组织下,民生、光大均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按照一份共同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招行、民生、光大行均与上海打捞局之间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可以通过“同伴监督”,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大额贷款的风险。

  目前大企业贷款基本已被四大行占据,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而与此同时,中小银行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很难插足,即使参与“银团贷款”,中小银行也处于从属地位,本次完全由中小银行独立完成贷款,打破了这一格局。

  对大企业、大项目信贷,国际银行业已呈现出明显的“银团贷款”趋势,中小银行只要开展紧密合作,完全有实力进入这一市场,特别是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的大企业、大项目,更是中小银行联手开拓大企业贷款的重点突破口。

  银联信分析:

  一、银团贷款简介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按照相同的贷款条件,采取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贷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

  银团贷款涉及多家银行,各成员银行有牵头行、安排行、包销行、联合安排行、高级经理行、经理行及参与行等不同称谓。从职能分工看,银团贷款包括三种类型的成员行:

  1. 牵头行,即接受客户委托,策划组织银团并安排贷款分销的银行。牵头行只保证其承诺部分的贷款的分销,可以由一家银行担任,也可以由几家银行联合担任。

  2. 参加行,即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贷款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份额提供贷款的银行。

  3. 代理行,即在贷款法律文件签署后,负责贷款发放和管理的银行。代理行通常由牵头行或其分支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各成员行通过协商确定。

  国际银团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委任书(Mandate Letter)的形式授权牵头行(Leading Bank或Managing Bank)组织银团向其提供贷款。其传统方式,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参与型(Direct Participation或Loan Syndication)和间接参与型(Indirect Participation或Loan Participation)。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是在牵头行的组织下,各参与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按照一份共同的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则是先由牵头行向借款人提供或承诺提供贷款,然后由牵头行把已提供的或将要提供的贷款以一定的方式转让给参与行,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某些情况下借款人甚至不知道参与行的存在。

  二、银团贷款与传统双边贷款的不同之处

  1. 所有成员行的贷款均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使用同一贷款协议。

  2. 牵头行根据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资料编写信息备忘录,以供其他成员行决策参考,同时聘请律师负责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银团各成员行据此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审,做出贷款决策。

  3. 贷款法律文件签署后,由代理行统一负责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各成员行按照银团协议约定的出资份额提供贷款资金,并按比例回收贷款本息,如果某成员行未按约定发放贷款,其他成员行不负责任。

  三、国内外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现状

  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银团贷款市场,银团贷款总发行额从1991年的2410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9796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10%。在美国的银团贷款市场上,牵头行领导地位突出,2003年JP摩根、美洲银行、花旗集团等排名前五名的牵头行牵头包销额度共占当年银团贷款市场的70%。从行业分布看,银团贷款集中投向电信石化、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信占24%,化工占10%,航空和公用设施占9%,制造业占9%,食品饮料、保健各占7%,其余占34%。银团贷款与资本市场结合紧密,主要用于结构融资、债务重组、兼并收购以及杠杆收购(包括过桥贷款),其中:结构融资占70%左右,与兼并收购和杠杆收购密切相关的银团贷款占30%左右。在经济周期上升期,银团贷款以新建的项目融资和结构融资为主;在经济周期调整期,银团贷款以收购兼并融资为主。

  国内银团贷款(不包括香港、台湾地区)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银行从1983年开始办理此项业务,最初采取中行担保向海外借入银团贷款转贷给国内企业的形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大亚湾核电站”项目。境内银团贷款以外币为主,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相对缓慢,据估算,目前银团贷款在每年银行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不足1%。中国工商银行第一笔本外币银团贷款是1991年上海分行牵头组织的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项目银团贷款。截至2003年底,中国工商银行共牵头和参与了南海石化、东深供水、上海BP、扬子巴斯夫、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移动等476个银团贷款,共涉及银团贷款融资金额22726.61亿元人民币,其中工商银行承贷金额1181.84亿元人民币,目前余额约328.56亿元人民币。

  四、促进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1、建立银团贷款信息交流平台。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的机构对银团贷款进行分类统计和归纳分析,不利于监管部门对业务的监管,和客户对贷款银行的选择,也不利于商业银行主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

  对此,一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各家银行发布信息,便于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当地重大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二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在一些重大项目的立项批复中注明资金来源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保证建设资金的稳定供给。三是各地人民银行或银监部门要牵头组织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银团统计和信息披露系统,对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二级市场的分销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年限、担保条件以及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进行统计并公开披露。

  2、进一步规范银团贷款操作。由于《银团贷款暂行办法》是在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金融管理行政色彩相对较浓的条件下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限制了当前银团贷款市场的发展。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银团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删除不符合国际惯例和不适宜银团贷款市场发展的条款。同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银团贷款招标管理办法,规范银团贷款招标工作,为银团贷款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

  3、建立一支专门化的银团人才队伍。一是对银团贷款业务实行从业资格制,按照银团贷款业务岗位的要求,设计、开发培训内容和考试科目,建立岗位上岗资格认证和岗位等级认证;二是按照一个流程一个制度、一个岗位一套操作规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银团贷款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用缜密的制度控制每个具体人员的每项业务和每个操作环节;三是建立项目主牵头人制,按照市场原则对重大银团贷款业务进行招投标,将业绩考核和分配激励组合捆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逐渐培育一支稳定的银团职业化队伍。

  五、行业动态:山东首推银团性贷款俱乐部

  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大型客户银团性授信管理工作会议上,针对域内大型客户授信集中性风险日益严重的态势,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在全国首推银团性贷款俱乐部模式,进行风险管控。决定凡对一家大型客户提供授信融资达到或超过20亿元,授信银行达两(含)个以上,均应组建银团性贷款俱乐部。

  根据该会组织制定的《大型客户银团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团性贷款俱乐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与客户沟通经营管理信息和授信管理情况,分析授信风险和防范措施;代表俱乐部成员向借款人宣传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进行劝阻制止;按照统一条件,与借款人进行融资谈判;向借款人提示信贷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和意见,向借款人提出维权要求等。

  山东银行业协会表示,该模式推出的背景是山东省银行大型客户授信风险集中问题日益严重,过度授信现象突出,信贷资金向大客户集中趋势加快;大客户贷款潜在风险加大,不良余额、不良率“双升”,发生不良记录的客户数量增加。

  事实上,不只山东,全国范围内,贷款集中的趋势正在增加。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2月末,19家银行(包括5家大型国有控股及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授信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客户共4.2万户,比2006年末增加440多户;贷款余额高达11.5万亿元,大客户贷款余额占19家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在60%以上;大客户授信额度为21.5万亿元,单户大企业平均授信额度超过5亿元。

  贷款集中的趋势正在引起监管层的忧虑。据了解,在日前银监会召开的2007年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刘明康直言“当前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面临着严峻挑战”,并向商业银行指出了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诸多风险点。正因为此,山东的上述银团性贷款俱乐部模式对于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遏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和过度竞争和防范集团客户和大客户信用风险都有其积极作用。

  山东银行业协会亦表示,通过俱乐部各家贷款行的整体合力,可以改善和提高银行与企业在谈判过程中的地位。同时,由于可以增强对贷款运行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维护到每家贷款行以及银团性贷款俱乐部和整体的行业利益,降低信用风险。

  相比以往国有银行牵头完成的巨额银团贷款,此次总额5个亿的银团贷款首次由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牵头和参与。据悉,招商银行是此次银团贷款的发起人。通过“抱团”贷款的方式,政策灵活的股份制银行弥补了规模较小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其分散信贷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度、遏制客户信贷欺诈行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经营模式和效益增长方式的积极探索,也是中小银行尝试利用银团贷款从大银行手中抢夺客户的一次试探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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