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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在即 行业面临大清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4:31  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

  央行支付司副司长谢众近日表示,央行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高度重视,并研究拟定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规定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案,这也意味着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将再次上演一场牌照争夺之战。

  随着《办法》的出台,电子支付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央行将全力打造以人民银行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支付清算组织为补充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以往电子支付行业内的混乱现象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治理。对于陷入无序发展的电子支付企业,他们将面临的是一场无情的大清洗,80%的企业将被迫出局。

  银联信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产业简介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在国内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依托大型B2C、C2C网站的支付工具,比如支付宝就属于这种非独立性的寄生形式;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整合了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手段,目前正在迅速成长之中。

  第三方支付出现的最初目的,是解决在电子商务小额支付情形下交易双方因银行卡不一致造成的款项转帐不便问题。由于它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加上在中国电子商务中C-C模式起到了较好的中介监督作用,发展势头迅猛。2001年全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市场的支付规模是1.6亿元人民币,2004年增长到23亿元,预测2007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支付平台市场规模将达215亿元左右。

  二、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

  2005年6月之前,是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发展的良性时期,当时从事第三方电子支付的企业在10家左右,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包括上海环讯、北京首信、银联电子支付、IPAY和网银在线等。大部分公司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利润也非常可观,商户同支付企业之间除了年费之外的利润分成大致在1%-2%。

  但随着银行本身对网上支付的觉醒和热衷,以及支付宝、贝宝等多家国内外电子支付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整个行业处于“价格战”之中。为了抢占市场,很多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采取降低交易手续费的策略,有些企业甚至不惜“倒贴”,零利润或者负利润去吸引商户。

  2006年初,首信集团将其电子支付平台“易支付”以250万美元卖给香港公司PayEase,被称为国内电子支付企业洗牌的开始。2006年3月,YeePay又并购了西部支付,国内的其它支付企业,也都在借助种种方式扩张自己的规模。但即使如此,截至到2006年7月仍有支付宝、贝宝、首信易支付、腾讯财富通,环迅、网银在线、云网,上海快钱,Yeepay,汇付天下等50余家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活跃在网上支付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都受限于盈利难题,盲目的无序竞争让各企业的利润大幅缩水。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性质到底是金融公司还是技术公司,也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面对种种不确定的政策与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企业在业务选择和创新上也是小心翼翼。

  三、第三方支付产业面临规范

  行业发展史表明,初期国家为了支持某行业的发展,总是给其提供宽松的环境,甚至对一些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的行为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有关部门就会插手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规范、监督与管理,以保证行业继续健康发展。

  央行高官近日提出,“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缺乏规范约束的情况下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主要的运营形式,很明显高官的这句话就是向第三方支付行业传递一个明显的信号:要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治理了。

  第三方支付行业确实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无序竞争使各家的利润不高甚至在亏损中经营,没有造血功能行业生命力就不强。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客户收取费用。但是由于竞争的残酷,为抢占更多的客户,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甚至不惜血本,将向客户的提成份额一降再降,优惠条件层出不穷,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很长时间一直在赔本赚吆喝。

  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残酷竞争外,原来第三方支付所依赖的银行也逐渐从幕布后走向前台,大有取代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势。当初,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时,银行认为第三方支付有利于为自己发展新业务,且不管这些支付企业怎么折腾,也都不会威胁到银行自身在这个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使得银行对于当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能够持一种比较开明宽容的态度。而最近银行好像对于网上支付的这块肥肉也产生了兴趣,目前,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已经在网上电子支付投入了很大力量,除此之外,央行批准的15家外资银行准许在中国开办网上银行,这无疑会对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造成致命冲击。

  另外,以互联网草根姿态起家的电子支付发展到现在,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也出现了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成为央行下一阶段的监管重点。中国人民银行早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2006年《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中披露,央行将发布实施《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也将紧随其后发布,第三方支付被定性为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也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

  四、第三方支付风险提示

  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电子支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货币支付方式,电子支付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根据研究统计,2005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为164亿元,年增长率为122%,2006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330亿元,未来几年的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2010年将达2800亿元。但是随着央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制订及实施,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肯定将被提高,行业“大清洗”难以避免。

  在先前出现的意见稿中,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起步门槛做了明确限制: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此前,50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数注册资金只在千万元级别,甚至只有百万元左右。实力较弱的电子支付公司也许被挡在门外。

  不仅如此,央行还在如何保障交易用户的安全方面绞尽脑汁,因为最终结果尚未敲定,所以现在没有定论。但业界普遍流传的说法是,获得牌照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必须要向主管单位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具体多少钱是目前争议的焦点,但肯定是千万元以上。这样看来,拥有强大资金支撑的支付公司又赢一局。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才能满足高门槛、高额保证金的规定;而那些实力较弱的企业,如果既不能拿到牌照,又不能被并购,只能面临出局风险。

  [本文由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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