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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交行扣除日元帐户尾数遭储户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9:23 新民网

  【新民网·晚报晨讯】(通讯员 张梅 记者 袁玮) 因在外汇宝交易中,日元的尾数未按惯例实行四舍五入,而是直接被银行扣除了,市民邵女士对银行的上述做法提出质疑,并已向徐汇区法院递交诉状。邵女士说,对个人来说,被扣除的钱可能微不足道,算下来只有区区几分钱人民币而已,但对全国那么多储户来说,这笔小钱加起来就成大钱,无论是银行还是储户都不应该忽视。

  “我打的是公益诉讼,就是要银行注意这些细小问题,并改正过来。”邵女士说。她索赔的金额不高,只有1元人民币。但到目前为止,法院还没受理此案。昨天,交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按照央行的规定操作,并没有错。

  日元账户尾数被“莫名扣除”

  去年8月28日,邵女士通过电话银行在交通银行一本通上进行外汇宝交易(美元换日元)。第二天,邵女士发现账户有一处令人想不通的地方——外汇宝交易中日元账户的尾数未按惯例实行四舍五入,而是被莫名其妙地扣除了。“这是我的钱,数目再小也是钱,不能无缘无故地被扣除。”邵女士感到有些郁闷。于是,她拨通了交行的客服热线95559,向该热线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但是,她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于是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继续向银行反复交涉。

  据邵女士反映,去年11月22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有关工作人员答复邵女士“这是电脑设置的,交行上海分行是无法处理的”,他们表示将向总行反映情况。更让邵女士郁闷的是 ,去年11月24日,她发现储蓄账户中的日元结息后,其尾数也被“拉”掉了。她决定必须讨个说法。

  邵女士:小钱累积在一起就是大钱

  去年12月初,邵女士打电话到交行上海分行信访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了解核实后给我回音。”邵女士说。今年1月8日和12日,分行工作人员告诉她,总行已经答复分行,表示“系统中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这种做法并没有错。”此后银行再也没有跟邵女士沟通过。

  今年3月28日,感觉未能得到满意答复的邵女士到徐汇区法院递交诉状,被告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她要求交通银行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人民币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日元的尾数兑换成人民币尽管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但这也是老百姓的钱,不能不明不白地被银行扣除了。”邵女士说:“这一笔笔小钱加起来肯定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目,你想想,全国有多少人从事这方面的交易啊?”

  记者粗略算了一下,根据日元兑人民币的

汇率,如果尾数是0.99日元的话,兑换成人民币也就是6分钱左右,换句话说,银行扣除尾数,最多扣除用户6分钱左右。

  交行:执行央行规定没有过错

  昨天,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邵女士起诉交行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交行是执行央行的规定,央行曾在1988年发过有关文件,对日元的尾数作过明确规定:“日元以元为单位,计至元,记账时,小数以下不计。”这位负责人认为,交行不会自作主张将日元尾数扣除的。

  而记者疑问的是,银行扣除这笔小钱,是不是流入了银行自己的腰包里?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银行不会随意索取市民的一分钱,这笔钱肯定按照规定划进有关管理系统。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交通银行实行日元账户扣除尾数外,其他银行也按照央行的规定如此操作,而且仅限于日元,其他如美元、欧元等都按惯例实行四舍五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有关这项规定由来已久,该规定符合我国的法律,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邵女士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也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地方。令人尴尬的是,法律如何处理此类纠纷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有人认为,本案虽是个别储户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起的小额诉讼,但它实际挑战的是银行系统对日元帐户的处理规则,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且涉及面广、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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