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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265家银行机构去年外汇违规被查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 09:40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 宋焱报道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东莞市召开外汇指定银行检查情况通报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9家中资银行和渣打银行、瑞穗实业银行、东亚银行、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10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到会并发表讲话。 会议通报了2006年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检查和处罚情况。随着外汇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外汇管理的不断完善,各外汇指定银行对外汇业务经营的合规性越来越重视,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合规经营的总体状况较以往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银行仍存在一些违规行为。2006年,外汇管理部门对29家中、外资银行的2027个机构(包括总行、分行和支行)进行了检查,其中,265个分支机构存在外汇违规行为,被外汇管理部门处以约16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检查发现的外汇指定银行违规行为主要有短期外债超指标、外债资金违规结汇与划转、违反外汇贷款管理规定、违反外汇担保管理规定、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违规、挂牌汇价超规定的浮动幅度、违规办理收结汇业务、违规办理售付汇业务、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等。检查还发现了拆分金额办理外汇业务等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会议指出,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外汇管理正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由直接监管向间接监管转变,外汇指定银行在外汇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会议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正确处理好发展业务与合规经营的关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外汇业务合规性水平。会议还要求各银行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开展的外汇资金流入及结汇检查和银行自身收结汇业务专项检查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认真准备和提供各种材料和数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协助检查人员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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