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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破冰后重要的是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8:52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方华

  一年一度的“两会”盛事,不但聚集了全国各地的精英,还汇集了竞相交锋的观点,就农村金融改革这一“老大难”问题,争议集中表现在“形式之争”、“利率之争”和“主体之争”这三个问题上

  在同一个小组讨论会场,记者听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建议对农村地区发放小额贴息信贷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扶贫性的贴息贷款往往导致效率低下,世界经验证明,实行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将更有利于推广小额信贷模式

  作为历年“两会”期间的热议话题,“农村金融改革”因为3月初首家“村镇银行”开业的“破冰”行动,成为与会代表和委员讨论的焦点,更因为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大篇幅文字“定调”农村金融改革框架而再度受到关注,各界代表纷纷进言献策,并形成激烈的“争议”。

  在同一个小组讨论会场,记者听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建议对农村地区发放小额贴息信贷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扶贫性的贴息贷款往往导致效率低下,世界经验证明,实行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将更有利于推广小额信贷模式。

  即使在不同的小组讨论会场,记者也听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开放私人资本、准入村镇银行,开了一个好头,需要尽快总结试点经验加以推广。”但另一种声音认为:“与其另起炉灶,不如将精力放在更好地扶持现有的金融机构身上,改变现有机构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

  有关农村金融改革的争议还很多:“中国的农村千差万别,世界经验未必符合中国国情”、“村镇银行规模太小,为风险规避带来一定难度,需要扩大范围”……

  一年一度的“两会”盛事,不但聚集了全国各地的精英,还汇集了竞相交锋的观点,就农村金融改革这一“老大难”问题,上述主要争议集中表现在“形式之争”、“利率之争”和“主体之争”这三个问题。

  多年来有关“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开放民间资本、准入民营银行”的呼声,终于因为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相关意见,而被视为启动了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创新的“破冰”之旅,意义非凡。当然,根据目前的试点方案,要求银行以一定比例资金介入其中并作为“发起人”、个人和企业法人再按一定比例以投资者身份进行投资,并设立上限,这虽然仍有别于完全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民营银行”,但这已经被视为迈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步。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林毅夫有建议称,需要提高个人和企业法人自有资金的投资比例,抬高这一门槛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对个人及企业的自律和约束。

  在“利率之争”的老话题上,目前绝大多数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仍未完全放开,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不少业内人士和小额信贷实践者认为,只有推行市场化利率水平,农村金融业务才足以覆盖风险和经营成本,确保可持续发展。央行的《200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已明确,要建成一个适度竞争、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进一步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但仍有一种意见认为,正因为农信社与一家现代化的银行类机构仍然存在差距,要提高其自主定价、风险定价的能力,并非易事。同时,我们还不得不承认,长期推行的扶贫贴息贷款手段,虽然让一部分农户受惠,但因财力有限终究普及面不广,并且在事实上为另一部分人提供了寻租空间。

  2007年1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立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新框架。一直处在股改方案论证过程中的中国农业银行,终于确定了“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基调。接下来,这一国有商业银行将要发挥县域金融主渠道的作用,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工商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要摆脱仅开展粮棉油购销储备信贷业务的局限,拓宽业务范围,探索农村开发性金融的新途径。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正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铺开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而一直以来担负支农“主力军”重任的农信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则延续和巩固自2003年以来启动的深化改革试点成果,定位于社区性银行,继续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朝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银行目标深化改革。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后,一批按商业化原则运营、以吸纳民间资本为特征的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等新金融组织形式,则主要服务于微小企业和一般农户的信贷需求。

  至此,农村金融体系的各色“主体”已经明确定位,有“大银行”,也有“小银行”,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锁定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既定目标,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因此继2007年“一号文件”之后,又一次在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定位为“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承担起建设现代农业进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重任。

  一方面,准入政策放宽后的“新面孔”在陆续出现,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被正式纳入了支农行列,这张拥有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股份合作制金融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金融体系,能否按改革设计者的既定思路既满足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满足一家一户细小零散的信贷需求,仍需拭目以待。有评价认为,在这一力图改变农村金融机构缺位、服务空白现状的新框架下,农村金融改革有望“破题”。

  “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在于城市化,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

国家发改委主任提出的这一思路得到了多数人认同。全国政协委员吴敬琏认为,农村金融改革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上考虑,所谓的“村镇银行”也不能局限于一村一镇,应扩大范围,着眼于县域经济发展。

  事实上,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与城市化进程是一致的。在经济相对活跃、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所谓的“小额信贷”也早已突破原有的低额度,所谓的“农户贷款”也需要更名为“居民贷款”,而在那些依旧保留传统意义小农经济特征的乡村腹地,类似于“村镇银行”或信用合作组织的活跃,也一定会努力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但和以往不同的是,现行准入政策的放宽和准入门槛的放低,已经让农村金融改革得以“破冰”前行。我们相信,随着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政策性配套扶持政策的落实和信用环境的改善,这一“细分市场、各归其位”的改革思路,能够真正破解农村金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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