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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开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15:37 金时网·金融时报

  唐双宁强调要把农村资金互助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金融组织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韩雪萌 燕平报道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挂牌营业。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出席开业典礼。唐双宁指出,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唐双宁透露,

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发布后,社会各界反响积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踊跃参与。截至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核准6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其中3家村镇银行、2家贷款公司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已经批准5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筹建,其中村镇银行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

  唐双宁表示,作为银行业监管当局,银监会并不单纯追求新型机构数量的增长,而是通过引入新型农村银行业机构,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激发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活力,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发生质的变化,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

  唐双宁强调,作为农民群众投资创办的资金互助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必须坚持自愿入股原则,不能搞行政摊派和强迫命令;必须实行入股社员科学的民主管理,充分尊重社员对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须依法做好入股社员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唐双宁说,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必然会带来新的监管挑战。对此,银监会已有充分的考虑和严密的制度安排。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明确要求设立村镇银行必须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并持有不低于20%的股份,确保机构一成立就有好的体制机制基础;在日常运营方面,要求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如果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有关风险指标触及监管"黄线",监管部门就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风险提示、停办部分或全部业务直至市场退出,确保其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

  唐双宁指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新的合作和竞争伙伴,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希望试点地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关心、支持三类新型机构和其他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他们在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悉,经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经营业务范围为: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办理同业存放;办理代理业务;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符合审慎要求);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闫家村位于吉林省梨树县榆树台镇,现有农户684户、2290人。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000元。2006年,据测算,闫家村贷款需求量为680万元左右,而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370万元,45.58%的资金需求是通过民间借贷或商业赊销解决。

  据了解,当地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减免收相关费用4000余元。当地政府表示,将对该社开办费用给予财政支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根据该社的经营发展情况,鼓励闫家村村民及符合规定的自然人、小企业入股,逐步充实该社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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