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严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霍侃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2007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风险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一些地区、部分业务领域案件风险隐患仍然比较严重,案件查防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因此,刘明康说,今年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大中型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已经转向常规监管工作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仍要持续推进。

  刘明康分析,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多发、频发的原因主要有,员工素质差,队伍管理薄弱;制度不完善,

执行力较差和法人治理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

  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案件治理,刘明康强调要深入剖析案件成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他指出,要从严加强班子考核和队伍建设;要从细抓好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加快建立严密的内控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还要从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研究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彼此制衡的机制。

  此外,刘明康指出,还要加强银行业监管机构和省联社的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合力。银行业监管机构要充分调动和运用辖内监管力量,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引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扎实深入地做好工作。省联社要切实负起辖内案件查防的组织实施责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基层法人机构作为案件防范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研究案件成因、制度缺陷和主要风险,持之以恒开展内控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设,落实案件防范和查处责任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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