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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房地产调控政策:延续中见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7日 03:06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庞东梅

  如果问过去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留给人们的深刻印象是什么?人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一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重拳频出;二是调控效果初显,但是房价的依然上涨。资料显示,去年房价涨幅比上年回落2.1个百分点,调控初见成效。但是,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

  确实,回顾过去的一年,国家从各个方面出台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政策层面上“国六条”的推出,具体措施的实施,如央行的提高房贷利率,国土资源部严查土地违法案件,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征收……这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调控政策的矛头纷纷指向了房地产市场。而其中一条“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更是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看来,去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的是房地产市场结构的调整,通过发展中小套型住宅来调整供应结构,还有就是通过抑制投资、需求来缓解供需之间的不平衡。

  然而,虽然宏观调控的效果有所显现,但是“5.5%”这个数字仍然表明,房价上涨的势头仍然有待进一步遏制。另外,“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在执行中的艰难,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还需要继续下去,保持一贯的政策连续性。200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政策落实上狠下功夫,确保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这为今年的宏观调控定下了基调,意味着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亮点之一。事实上,刚刚跨入2007年,房地产市场立刻迎来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大潮,短短的一个月,从税收、金融、土地等各方面出台的无论是“新政策”,还是“旧政新施”,都体现了去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从而揭开了今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幕。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有关土地的税费政策的连续出台。不仅有新的政策剑指房地产市场,如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的提高2倍,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最触痛房地产开放商的还是2007年1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实打实的“清算制”。虽是旧政新施,却从政策执行力度的加深,可以看出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开头就大有“敲山震虎”之势。素来对政策非常敏感的股市,立即对此做出了反应,此前一直上扬的房地产股立即下挫。

  在此之际,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出,再度在振荡的房地产市场引发新的波动。这一《通知》强化了省级政府责任,有利于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这将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带来影响。据了解,新的城市用地审批方式,将有助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等三类住房的建设,稳定城市商品房价格,对于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具有积极作用。另外,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联合发文,发布实施《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最大限度的节约使用土地,施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可见,土地闸口又得到进一步收缩。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建设部在今年也确定了重点落实内容,从相关领导人的发言中,尤其是强调“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要求不得有“丝毫折扣”,且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可以看出今年仍然强调的是住房结构的调整以及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除此之外,统计部门、央行等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规范房地产

开发商的行为,强调信息的公开等等,也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

  从年初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如此众多的各项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包括一些旧政新施,都在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仍然会保持一贯的连续性,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是今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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