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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批准五机构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17:49 银监会网站
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五家机构获中国银监会批准 近日,中国银监会核准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开业,批准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和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家机构筹建。至此,5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批准,这5家机构春节前后将陆续挂牌对外营业。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在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意见发布后,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农村将迎来一支新的支农生力军。这类新型机构的诞生,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持久的金融服务,使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客户同等的金融服务权利,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逐步解决我国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也将加快形成农村地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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