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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上海邮储3月1日起开办贷款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40 新闻晨报

  邮储开办贷款业务回顾

  2006年初,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福建、陕西和湖北三省首批试点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利用邮政储蓄服务网络,提供融资服务。

  当年9月19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银监会批准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和四川10个省区市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

  □晨报记者李强

  昨天,上海邮政储汇局有关人士透露,邮储自3月1日起将在上海地区正式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这意味着一直以储蓄为主要服务项目的上海邮储即将告别“只存不贷”的单一经营模式。

  市民下月起可到邮储贷款

  开展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对于

邮政储蓄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它的开办将从根本上改变20多年来我国
邮政储蓄
“只存不贷”的单一经营模式。

  据知情人士昨天透露,

银监会近日批准了国家邮政储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邮储方面也已向各省区市下发通知,要求除青海省外的其他各省区市邮政储汇局在3月1日之前正式开办此项业务。

  记者昨日向上海邮政储汇局询问情况时获悉,上海地区目前正在对相关系统进行测试,应该很快可以推出质押贷款业务。对于相关通知是否已传达至上海,市储汇局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通知应属内部文件不便对外透露。

  不过,该人士随后证实,上海邮储正式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时间已确定在3月1日。届时,市民将能够利用邮储的服务网络,获得融资服务。

  据知情者透露,通知对贷款金额作出新的规定:各省办理单一客户本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单一客户他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同时,各地可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的管理能力等情况,在上述授权权限内自行决定辖内的单一客户贷款上限。

  邮储贷款风险基本可控

  据介绍,上海邮储经营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细则规定:每笔贷款不得超过质押存单总额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贷款利息分为1天到6个月期为5.58%,6个月到1年期为6.12%。贷款利率不能作下浮。

  该业务人士还表示,获得邮储贷款的前提必须本人在邮储拥有定期存款。

  业内人士指出,从上述规定来看,邮储经营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并不高。即便是从未有过贷款经验,邮储也完全有能力保证贷款质量达标。据悉,国家邮政储汇局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不断拓展业务规模的同时,应努力实现“零案件、零坏账”的动态平衡。

  据了解,邮储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对象目前仅限于个人,用途为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周转等,不得用于证券、期货等方面的交易,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更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签订合同的邮政储汇局有权终止合同,追回贷款本息。

  目前为止,上海邮储银行的组建成立仍没有时间表,不过,在小额质押贷款获批之后,上海邮储将由单纯吸收存款,向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全面发展快步迈进。

  据悉,自2006年3月份以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6年底,13个试点省累计发放贷款10.33亿元,结余贷款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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