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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获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艳)记者昨天从国家邮政储汇局获悉,银监会已批准国家邮政储汇局(简称邮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据计划,3月1日前,邮储将在除青海省外的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开展这一业务,且单一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此举标志着邮储之前在13个地区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获得认可,邮储只存不贷的历史彻底结束,在四大银行陆续从农村撤离后,邮储将大举进军农村市场。 据介绍,邮储已向各个省、市、自治区的分局下发通知,要求3月1日前,除青海省外的其他各地区邮政储汇局正式开办这一业务。据部署,各省份开办业务的网点总量暂定为150个,各省份每批开办业务的网点不超过50个,每批开办业务网点至少40%应位于县以下的农村、牧区。 贷款上限方面,银监会核准为50万元。不过,据通知,各省份办理单一客户本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单一客户他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单一借款人的本人质押贷款和他人质押贷款上限合计为30万元。 对此,邮储相关负责人士介绍,目前尚未有任何一家网点拿到50万元的贷款上限,储汇局正根据各地区之前风险控制的情况,确定各个网点具体贷款上限金额。 众所周知,早在2006年3月,邮储开始试点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截至2006年底,13个试点地区累计向社会回流的资金超过10亿元。 记者: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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