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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也是硬通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0:53 北京商报
昨日,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一份专项通知明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运行情况要随时接受监督。以此,希望终结国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占压挪用交易资金、侵害交易当事人权益的情况。 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支取现金。 这最后一句,“不得支取现金”,似乎成了打击携款潜逃黑中介的杀手锏。 笔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遇房屋中介的黑手,朋友的爱人怀孕,于是在单位附近租了间房子,一次支付了全年的房款18000元。 没想到,还没过两个月,中介就卷款跑路了,搞得他们异常狼狈,据说,房东也有半年多没收到房租了。该中介就是著名的坚石集团。 房屋中介应该说在北京的老百姓心中已经是声名狼藉了。在买卖二手房的环节中,也是吃了买方吃卖方。看了房子不从他这里买,还用黑社会的手段暴力威胁。这一切,在笔者的身边都发生过。 不准中介接触现金,似乎杜绝了中介卷款的可能,但是以笔者的经验,中介很快就能找到可钻的空子,毕竟存折还是在中介的手里。 专用账户在中介手里,买方、卖方和监管机构三方不见面,账户依然是一个黑匣子,中介从中操作的余地很大。 而且,虽然专用账户不能取现金,但是中介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把钱转到其他可以取现金的账户,账户内的资金流动,就像中介做的假账一样,很难辨别真伪。 彻底解决房屋中介的种种卑鄙勾当,还需要主管部门切实地落实和执行好现有的各种监管手段,不能流于形式。 毕竟法律规定只是行业的最低标准,重新树立中介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还要整个行业进行自律。 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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