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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银监会改令 40家城信社将获准变身成为城商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2:10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贺江兵

  银监会取消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这为中小银行诞生创造了宽松条件。《财经时报》独家获悉,有40家城市信用社将获准变身成城市商业银行

  40家城市信用社很可能在今年陆续获准变身为城市商业银行,中国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最猛烈的一波浪潮也将由此产生。

  《财经时报》获悉,造成地方金融变革如此剧烈的原因在于,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以“令”的形式,对一年前颁布的一条政策进行修改。

  2006年初,银监会颁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要求,新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办法中,将“境外”两字删除。

  自2006年3月以来,《财经时报》相继发表文章,指出将要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违反银监会规定的嫌疑;同时,对成立城商行必须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表示过质疑。

  从银监会对相关规定的修改,可以看出银监会有意为中小商业银行改制创造更宽松的条件。本报还独家获悉,江苏省长江城信社等40家城信社将有望获准变身为城商行。

  “因你而变”

  其实,银监会的新政策不仅对城信社影响巨大,对于即将挂牌成立的邮储行来说,也影响深远。

  从常理看,邮储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并不是难事。不过,由于邮储行的注册资本金仅为200亿元人民币,而其资产在1万亿以上(按存款额计算,是中国第五大银行),如果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外资可以通过注入较少的资本金而获得较大的股权,因此,很容易引起“贱卖”的讨论。

  从此意义上考虑,邮储行至今未传出任何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的消息,或许与上述原因有关。

  与邮储行引进外资考虑的原因不同,对于多数中小银行来说,引进外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办法》第10条,列举了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的十项条件,如不少于100亿美元总资产、国际信用评级良好、最近2年连续盈利等。

  这使得满足条件的合格境外金融机构并不多。而且,为数不多的境外投资者争夺中国众多的城商行股权市场,容易出现少数垄断的局面,它们还会乘机压价。

  由此衍生的一个问题是,类似城商行这样的区域性小银行,引进庞大的海外金融机构根本不合适。海外大型金融机构的经验并不适合城商行的发展,中国的城商行定位在社区,而海外大型金融机构并没有经营社区银行的经验。

  更何况,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于银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的作用有限,他们最在意的是赚钱。有部分境外战略投资者并无银行经营管理经验,比如淡马锡。

  农行改革第三条路

  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最后改制的中国农业银行来说,引进外资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希望银监会修改的规定没有给农行发出错误的信号。”一位银行界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农行是最需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因为农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最低。

  有专家建议,农行改革,尚有借鉴外资银行在华设置子银行经验的“第三条道路”:各省级分行成立法人子银行,各省级银监局对省级农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

  即:各省农行的贷款不得超过该省存款的75%。这样的好处是,避免分拆农行带来的振荡,同时,确保了“各省的存款各省用”,规避总行把西部的资金转移到东部,把不发达地区资金转移到发达地区,扩大“马太效应”。

  《财经时报》注意到,前不久,西部一位省长助理在北京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演讲时透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是唯一支农的正规金融机构,农行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把中西部的资金通过总行调剂到东部发达地区,把农村的资金转移到城市,这样的金融机构“无胜于有”。

  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一位副主任也对《财经时报》表示,“农行在县域的支农作用还不及地下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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