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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记者 黄丽珠
特邀嘉宾 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黄志凌 博士
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副总裁 庄瑞豪 博士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副主任 陈忠阳 博士
黄志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长是熟悉宏观经济研究和商业银行工作,精通投资银行业务。2005年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从事访问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有问题金融机构管理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全国主要报刊发表重要论文和研究报告100余篇;出版4部学术专著、4部合作著作等。
庄瑞豪 BCG副总裁兼董事,亚洲地区风险管理专题研究组负责人。拥有超过14年专业咨询经验,为美国、欧洲和亚洲的金融机构在12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运营提供专业服务和建议。庄先生自1994年以来致力于与内地金融机构合作,他的项目经验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和金融监管及股票交易所的战略、风险和价值管理项目等。
陈忠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室主任,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兼职教授,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论坛发起者和组织者。代表著作有《金融机构现代风险管理基本框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和《金融风险分析与管理研究——市场和机构的理论、模型与技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等。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严重制约其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已经引起银行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不久前中国银监会还发布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金融理论界也为此进行了大量研究,比较一致的观点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在我国银行界尚未真正树立;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缺乏对风险的有效监测手段;缺乏一批熟悉国际金融业务、掌握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人才,等等。今天,黄志凌、庄瑞豪、陈忠阳三位国内外风险管理专家应邀做客《圆桌对话》。他们也认为以上观点基本反映出中国商业银行与西方活跃商业银行在核心竞争力及风险管理水平方面的差距。
中外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对比
记者:中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相比,在风险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在哪里?请各位剖析一下其中的根源。
黄志凌:我认为存在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集中反映在风险管理文化和风险管理技术及工具两方面。
我们知道,风险管理理念是可以借鉴的,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业务流程也是可以模仿的,管理体制更是可以改革的,但如果缺乏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任何先进的理念与科学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在实践中都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我们也可以加大财务资源投入与引进力度,风险管理所需的信息系统与相关人才均能在短期内到位,但相关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有效应用则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因为内部数据的取得、模型的建立与校验均须长期积累与磨合,技术、工具与系统、人员、甚至同自身管理目标的有效结合不可能一蹴而就。
比较中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战略与规划趋同,缺乏约束力
战略风险是一种具有颠覆性的银行风险。西方商业银行非常重视战略管理在整个风险管理中的作用,银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制定科学的经营战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中国商业银行往往只重视战略与规划的形式本身是否完美,因而各银行的战略与规划高度趋同,战略与规划对银行业务政策的选择也缺乏应有的约束。
二、对待“守规”的不同态度
西方商业银行及其员工将法律和规章制度视为规范自身行为的“高压电线”。而“打擦边球”的观念与做法长期以来在中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
三、集权与分权的不同理解
以信贷审批权为例,中国商业银行过去长期存在着“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而目前多数银行又十分强调权力上收、集中审议、集体表决,这看似十分科学严格,但结果往往加大了信息不对称以及导致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发生。西方商业银行往往仅将制定风险政策集中于总部,通过设置不同限额、参数、准入标准实现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约束,而对具体业务的审批并不一律集中于总部。这在有效贯彻风险偏好、进行风险控制的同时,提高了效率、落实了责任。
四、风险约束途径的错位 “树立岗位权威、形成岗位约束”是西方商业银行开展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约束途径之一。这种以岗位为核心的制衡与约束机制,使银行能够排除各类人为干扰,得以对各类风险予以及早防范和有效控制。而在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界,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依然过度倚重行政职务的约束。
五、人文关怀与思想教育的不同侧重点的把握
西方商业银行十分注重人文关怀、强调员工切身利益,形成关心员工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风险管理。相比之下,中国的商业银行则更侧重思想教育,难以做到人性化、系统化,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我们还注意到,国外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涌现出大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极大地促进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是否采用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已经成为反映风险管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从实践来看,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国外商业银行无一不在这一方面具有雄厚实力和巨大优势。
记者:那么,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在信用与市场风险管理技术方面处于什么阶段?
黄志凌:在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还停留在最初阶段。少数银行开发出的模型也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大部分银行尚未实现对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关键风险管理参数的科学计量与应用,同时,也缺乏对贷款的组合管理与信贷集中风险的有效管理,更容易受因宏观经济、行业运行波动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国外相比更为落后,差距更大。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VaR技术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风险管理技术的进步和有效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丰富和适用的风险管理工具。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和不断丰富,极大推动了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风险缓释技术。
受客观经济环境的限制,可供中国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工具不多,商业银行多是被动承担风险,利用自身盈利或资本进行风险补偿。中国目前既没有发达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供商业银行对冲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也缺乏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为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信用风险提供平台。
庄瑞豪: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是要保护银行,另外一方面则是根据所涉及的风险和回报来评估银行业务的绩效。必须要从两个角度来看待风险管理,即绩效角度和治理角度。中国银行业正在向一体化的风险管理方法迈进,这就需要从整体角度来看待这三种风险。但是,鉴于风险管理在中国还只是相对较新的课题,同时,中国的银行业又致力于在较短的时间内赶上全球最佳实践银行,有很多家银行并未正确理解最佳实践风险管理的真正基础和目标,他们也不太了解成熟市场上风险管理的发展状况,但他们却想要做那些海外银行正在做的事。例如,中国有很多银行花了很多钱试图开发公司信用风险量化模型,却未强化信用风险分析和结构化的核心能力。
中国的一些银行斥资建立经济资本模型与框架,但是他们甚至还没有强健的风险衡量工具或能力,这就导致这套经济资本模型的输入资料仅仅是以个人判断为主的一些假设。还有其他许多例子可以说明,这些还没有具备基本能力的银行就已经在试图实现量化建模等领先的最佳实践,结果,风险管理给这些银行带来的总体有效性和收效将大打折扣。
合规风险管理的发展与在我国的应用
记者:中国银监会近期发布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使合规风险管理已经覆盖了我国传统的法律风险管理,并发展到覆盖监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和金融机构内部道德行为准则等更加广泛的范围。陈博士刚刚从美国讲学归来,请您谈谈目前国际上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重点和趋势。另外,目前我国金融界提到合规风险管理时一个最流行的修饰词就是“以风险为本”。您认为,“以风险为本”的合规风险管理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别意义?
陈忠阳:目前国际上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重点和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风险管理职能化;二是加强高级管理层合规风险的责任意识和推行问责制度,突出文化和制度建设;三是积极开发合规风险的量化方法,健全合规风险动态报告体系;四是加强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估;五是在金融机构整体范围内加强合规风险的整合管理,尤其是合规风险管理流程与各业务部门管理流程的整合管理。
我认为,“以风险为本”的合规风险管理的确具有特别意义。首先从这一提法的来源上看,应该是近年来随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出台而兴起的所谓“风险监管”的自然产物,因为既然规则是“以风险为本”的,那么,合规管理自然也应该“以风险为本”。因此,要理解“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首先需要理解监管当局近年来所推行的“以风险为本”的监管规则,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近年来所推出的风险规则为代表,这些规则覆盖了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包括合规风险管理本身、整体风险和资本管理等非常全面的领域,而这些监管规则也正是目前全球金融界所兴起的以风险、资本和价值为中心的现代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规则的集中体现。究其根源,“以风险为本”源自于对金融机构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为基本职能的特殊企业的基本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也就是风险管理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合规风险管理作为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风险为本”意味着其自身也应该采用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体系,包括从风险识别、衡量、管理到监测,尤其是衡量合规风险的水平和衡量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成为“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的重要技术内涵。
记者:在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合规风险管理将会成为金融机构的“成本中心”还是“价值中心”?
陈忠阳: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风险管理有效性及其对金融机构价值贡献问题由实践中所产生的争论在合规风险管理领域的延续。从理论上讲,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风险管理同样应该对金融机构的价值增长要作出重要贡献,应该能够创造价值,成为“价值中心”。具体而言,合规风险管理对金融机构的价值贡献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降低因遭受监管处罚和行政诉讼而导致财务损失的可能性;二是由于提升了声誉和品牌价值,使得机构在业务拓展和融资成本降低上获得好处;三是在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方面,防止金融机构盲目承担非目标风险和过度风险,从而损害金融机构价值。合规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也可以成为金融机构的价值中心,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能够成为价值中心;相反,以下因素很可能让一个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沦为成本中心。一是对信息系统建设的大量投入但不能有效整合和运用;二是大量形式化合规项目的实施耗费金融机构大量的人财物资源。
在实践中,合规风险管理是成为“成本中心”还是“价值中心”,关键取决于合规风险管理是否有效,包括有效果和有效率两个方面。由此可见,尽管存在技术困难,但加强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估是确保合规风险管理对金融机构价值贡献的关键所在。
市场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与中外银行竞争的制高点分析
记者:商业银行确立并培育其核心竞争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目前的市场竞争形势则是一个现实问题。当前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严峻的挑战。风险管理能力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您以为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什么?应该特别注意哪些方面?
庄瑞豪:银行中有效的风险管理不仅是要实现对风险的量化衡量,还要使银行有能力以一体化的方式来瞄准所有五个重要领域——组织和风险治理、政策和流程、工具和指标、IT和数据、员工能力及培训。下面我举例说明。
在组织和风险治理方面:在中国,许多银行的风险治理规划并没有实际意义。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共同点是都没有明确的职能和责任。然而,大部分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和许多领先银行一样,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是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都不够充分,从而也就不能保证没有重叠或是缺口。这些问题还将带来其它一些后果,即参与风险管理的其他部门的职能和责任通常只是不同既得利益集团权力分配的结果,而不是成熟市场上的最佳实践做法。从而未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来衡量、监督和管理债券投资以及债券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在实施了有效的风险管理的领先银行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明确定义的组织结构,所有相关部门与职能对风险管理都有着明确的职能和责任,这都是以强有力的逻辑和理由为基础的。这样,强健的组织结构成为有效风险治理的平台。
在政策和流程方面:政策和流程的强健性是与组织结构的设计紧密联系的。中国的一些银行由于在当前的组织结构设计上存在缺陷,政策往往无法由最适当或最可信的部门发布,政策文件的内容和覆盖面也不够完整。例如,许多政策的制定方式一般都会招致非常烦琐的流程,牵涉到多次的重复审查。另外一个问题是,不同的部门要向其他表面上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多个部门提交多个报告并进行汇报。
在工具和指标方面:风险管理工具是用于衡量、管理和监督风险的。这些工具是一些使用风险驱动因素相关信息的模型,它们将客观地衡量风险,并被银行管理层用于监督和控制风险。可以使用不同的工具来评估不同类型的风险,银行管理层必须要根据银行的背景选择最适合的工具,如业务环境、技能、能力等。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和能力是最重要的,而组织问题则相对比较容易管理。由于大部分贷款的可自由支配性,特别是大额贷款,银行的能力和组织问题就显得极端重要。而对于操作风险来说,关键是要定义适当的组织和流程,而不是投资开发过于复杂的工具。在实施风险管理系统时,必须要记住这些微妙的区别。因此,尽管风险管理工具是总体风险管理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些工具并不是风险管理的全部或最终目标。事实上,如果没有适当的政策、流程、组织结构和能力,即使有了最优秀的工具也无法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陈忠阳:我还是侧重讲合规风险管理问题。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监管部门和市场投资者的双重要求下正在加强合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建设,高层管理的重视和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都在增加。然而,从我国金融机构以往风险管理实践和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特性质看,我们在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避免出现“重投入、轻产出”,让合规风险管理成为应对监管者和投资者要求的“新花瓶”的现象。关键在于加强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和控制,确保金融机构在合规风险管理上的投资“物有所值”。
第二,要突出合规风险管理的事前性,避免合规风险管理变成简单的违规举报和处理。目前我国金融界流行“诚信举报是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的说法,这种说法我们很难说它不对,因为它的确有利于合规风险管理,尤其有利于合规文化的建设,但是,诚信举报和稽核检查一样,本质上是一种事后报告和处置管理,而并非合规风险管理中所强调的事前对违规可能性的识别、衡量和控制,因而也不是现代合规风险管理的主要技术方法。
第三,要避免由于建立合规风险管理部所引发的合规责任的转移。任何合规方案和计划的最终执行部门和责任部门都是各个业务和管理部门,合规部门负责教育、指导、衡量、监督甚至警告,而对业务过程本身是否合规本身并不承担直接责任。
第四,要避免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发生冲突。避免这种冲突的主要努力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在既管损失也求盈利的现代双侧风险管理理念的基础上破除“风险管理冲突论”的伪观点,科学地认识到合规风险管理对金融机构的价值贡献;二是合规管理项目要具有可行性,尤其是要能够与业务部门的流程和管理相整合。
第五,要避免合规风险管理建设成为短效行为。关键还是在于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建设,包括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估以及对合规管理的稽核审计等。
第六,要避免合规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文化建设是当前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建设中最流行的用词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对合规风险管理而言也是如此。如果高管合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重大违规事件发生后没有对高管的问责行为,合规文化建设最终只能流于形式。
记者:对真正要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最重要的是寻找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切入点,找到双方竞争的制高点,才能知道外资银行是如何争抢优质客户、瓜分市场的,才能有的放矢地提出真正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良策。您认为这个切入点和竞争的制高点在哪里?我们的应对策略是什么?
黄志凌:我认为,从比较优势理论、外资银行在其他国家发展的历程以及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动向都说明,外资银行将携带所谓的资金、技术和知识优势迅速切入中国银行业的高技术支持的和高智力支持的产品和服务,高技术支持的产品和服务与高智力支持的产品和服务是中外银行竞争的制高点所在。
外国商业银行进入中国金融领域,将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方面首先进入中国。因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几年里,外资银行将在大的跨国公司客户、网上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与中国的商业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外国银行也许在各个领域具有绝对优势,理论上可以吃掉中国的商业银行,但是它们进入中国金融业将按自己的比较优势首先进入优势最大的产品领域,然后才会考虑其他产品。也就是说外国商业银行进入中国具有一个顺序,首先是网上银行、信用卡等业务,最后才是在中国建立储蓄网点。退一万步讲,如果外国商业银行在其比较优势领域占领了中国市场,接下来的并不一定要进入其比较劣势领域。在这些领域,进入的成本较高。在进入这些领域之前,外国商业银行要占领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用经济学语言说,要做到国家间的边际产出相等。在世界上还有其他金融市场的投入产出更高时,外资商业银行就不会进入中国这些高成本领域。
根据上面的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的对策也就非常清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首先要巩固自己的比较优势产品,要在比较劣势方面下功夫。动态理论认为:目前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品领域,经过不懈努力也可以在将来成为比较优势领域。因此,中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在不具备比较优势产品领域方面继续努力,以期取得动态优势。中国的商业银行在目前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品领域方面继续努力,在一定时间内也可以改变为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