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市场退出:银行改革不能回避的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08:53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韩雪萌

  对于积极与国际接轨的中国银行业来说,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的原则退出,正日益成为其迈向市场化进程中所不能回避的矛盾。日前,由银监会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举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国际研讨会”,表明这一问题的解决已进入决策议程。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主题,对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撤销破产涉及多方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利益冲突,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和谐。在我国,银行业曾经长期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依托国家信用和政府信用所提供的隐性担保进行经营,并主要依靠行政计划设立、运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的问题。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必然并且已经从政府的“襁褓”中走向市场竞争的风口浪尖,作为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自谋生存与发展。

  然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中央与地方、监管机构与被监管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开展广泛而密切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银监会研究局的阎维杰认为,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困难在于:一是债务偿付比例低,与债券人协商难以成功;二是农民征地补偿款、

社保基金等敏感性债务难以打折偿还;三是资产清收变现困难,没有偿债资金来源;四是地方政府对出资结局持等待观望态度。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中银信、中农信、海发行等事件以来,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就屡见不鲜。这表明,在激烈的竞争中,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必将发挥作用,从而将使一部分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金融机构被淘汰出局。“随着2006年底所开始的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时代的来临,这样的危机会越来越多。”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肯定地对记者说。

  对此趋势,钟伟这样分析,目前,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隐性担保逐渐弱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四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经过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公开上市,已成为按市场化和国际化规则运营的现代银行,独立、自主地面对国际银行业市场竞争的挑战;同时,具有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失败,出现清偿性风险并引发经营危机的市场退出现象将不可避免。

  事实上,银监会成立以来,在退出机制的风险处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基本解决了个人债务的兑付,加大了资金注入,弥补了历年亏损挂账,置换了大量不良资产,减免了部分营业所得税,调整了中央专项借款债权的偿还次序等,为解决市场退出创造了有利条件,一些停业整顿的金融机构转入撤销,有的合并重组,处置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健全,银行业改革的现状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历史遗留的包袱没有解决。如何妥善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各种矛盾,建立起与我国新颁布的《破产法》相衔接、适用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是摆在银监会面前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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