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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暗藏猫腻 银监会酝酿专项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 06:01 中国经营报
徐永 一个月前,广东省银监局的一份紧急通知快速下发到广东地区部分商业银行信贷部负责人手中,要求各行协助调查委托贷款业务情况。“通知很急,第二天就报上去了。”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是否变相操作,是调查的重要内容。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调查的初步结果日前已经汇总到广东省银监局,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已经起草相关规范,包括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投向、利率、手续费及诉讼等方面内容,都有可能纳入相关规范中。 “假委托”路径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广东地区目前委托贷款业务规模并不大。截至2006年9月末,辖内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整体没有超过200亿元。可与之对比的一个数据是,截至2006年3月底,广东银行业公司贷款余额1万亿元左右。 华夏银行(600015)广州分行公司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委托贷款资金一般来自于股东自有资金、集团关联企业以及个人,目前的主要投向包括公路开发、零售服务、制造业、投资管理、公路运输、建筑业、物流和房地产等行业。 “很难在资金来源和使用途径上作明确界定,一般要求是资金必须来源于委托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投向方面,不能流向国家限制、淘汰的行业,不做固定资产、证券期货、股本权益类投资等。”这位人士表示。 但实际上,委托贷款中的“猫腻”很多,假委托、洗钱等戏法并不少见。记者从部分银行人士处得知,假委托贷款的路径之一是:迫于政策或额度限制等原因,银行无法向某个或某类企业贷款,就可能找一个客户做假“委托人”,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银行贷款。“银行实际上是以委托的名义发放自营贷款。这种状况一般是通过所谓‘小账’的方式处理,不出事还好,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风险就会败露”。 借款人在资金用途上的失控现象也比较常见。前述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借款人资金投向应该符合相关政策,银行有责任阻止委托贷款投向禁止或者限制性行业。但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多有把资金用于股市、证券期货或其他投资中。上海社保案中,资金就违规进入了国家限制发展的房地产行业。 不过该人士也表示,银行对这种中途变更资金投向的情况实际上无能为力。“因为不是银行自营贷款,借款人不愿意配合银行的贷后检查,因此银行很难确切掌握其真实运用状况。” 企业亟须操作标准 “这些状况的出现,和当前对委托贷款业务的规范比较模糊有关。”前述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比如说,银行是否可以借用管理自营贷款的模式来管理委托贷款,以防出现资金投向失控?但如果这样管理,银行又面临成本收益重新衡量的问题,因为自营贷款的管理成本显然比委托贷款高。我们也考虑过调整相关业务手续费,适当冲抵管理成本。但因为缺乏基本规定,操作尺度不易掌握。” 深发展(000001)广州分行贸易融资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委托贷款本身是一项不错的业务,适当发展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促进企业多渠道财务运转,对银行来说也是一个保赚不赔的业务。但目前最迫切的就是相关政策的明朗化。” 而企业则认为,目前最需要明确的是委托贷款的操作标准。“我们公司最近有个项目,需要1000万元资金。正好我知道有一个企业有富余资金。双方达成了投资意向,并同意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合作。”深圳万方远大科技公司总经理高淞告诉记者,“我们找到一家银行,但银行负责人说,需要我们双方谈妥资金数额、利率、期限及投资范围等相关内容后,再去找他们。” “看起来银行的态度似乎不太积极。”高认为,银行如此做法,对企业而言不太方便,“他们(指银行)至少应该在前期介入方面有量化指标,比如介入时间、方式、手续费标准、责权利等方面,给出一个规范化的标准,方便我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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