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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银行业案件属有章不循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9:39 法制日报
基层行“明星行长”案件多发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 辛红 今年银行业大要案与去年相比,有一个普遍现象是80%以上都是因为“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造成的,而且这些案件中不少涉案机构负责人都曾是“明星行长”等各种人物,在当地有很大影响,权力过大,内部无制约。银监会日前召开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十次工作会议,就共性问题提出反思。 统计显示,今年前10个月,5家国有大银行累计发案212件,涉案金额15.15亿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案率虽然得到遏制,但对照去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典型案件,银监会表示,这些案件的五个共同特征需要认真反思。一是基层机构负责人为首,多个重要岗位人员串通作案,不少涉案机构负责人都曾是“明星行长”等各种人物,在当地有很大影响,权力过大,长期不轮岗,内部无制约,上级行主观上就不愿意让他们轮岗或强制休假、认真审计;二是都有外部人员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参与;三是犯罪分子都十分熟悉并充分利用了本系统承兑汇票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环节和监督检查薄弱环节;四是金额巨大,作案期间都经过多次内审而未被发现;五是都发生在经历了业务快速发展,特别是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发展的基层行。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好银行之所以好,关键是有严密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了这些制度。酿成大案的最核心因素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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