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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刷卡消费短信诈骗第一案主犯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13:56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健)北京警方破获的首起异地短信诈骗银行卡案昨天宣判。此案主犯王文彬被指控“敛财”近84万元,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去年“十一”黄金周,本市出现了异地消费短信诈骗的“敛财”狂潮,上百万市民收到了类似“尊敬的客户,您于×月×日在×××商场刷卡消费××××元,本月底将在您的账户上扣除……”这样的短信,让被害人相信其银行卡里的存款被人盗用消费,并根据犯罪嫌疑人预先设计好的操作顺序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市民上百万元的钱财就这样被“卷”走,王文彬就是这次诈骗高潮的首个落网者。去年10月4日,西城警方在他藏匿的广州市天河区一居民小区内将其抓获。据王文彬供述,他伙同3名老乡,仅去年9月20日至10月4日这十几天里,就成功骗了7个人,骗财近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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