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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突破在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 15:52 《财经》杂志

  凌华薇 徐可/文

  “尤努斯旋风”过后,中国小额信贷事业即将迎来突破,下一步当防止重蹈旧辙

  “尤努斯冲击波”

  对于中国实践有日但始终缺少关键性助推力量的小额信贷事业,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乃至此后的访华之旅(参见《财经》2006年第22期“穷人的银行家”),带来了适逢其时的刺激。

  尤努斯在中国期间,中国银监会官员当面盛情邀请他“到中国来开设分行”,但尤努斯称,由于受到孟加拉监管法律的限制,到国外开设分行并无可能;但他建议中国向民间开放市场,允许愿意从事小额信贷事业者合法从业。

  《财经》记者获知,最近,监管当局持续释放出政策信号,支持国内外银行及金融机构不断扩大小额信贷。这意味着,监管当局将在贫困地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这将是解决中国不发达地区金融服务充分性的一大政策举措。

  有关政策不日即将出台。据《财经》记者了解,该政策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内外资统一开放、条件均等;此类机构的成立标准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除了严格审查股东、经营者的任职资格,其他方面会另设标准;该银行将专门针对特定贫困地区开展业务、拥有在当地吸存和放贷的全牌照;银行成立初期,可以由指定的政策性银行发债来提供资金来源,未来也可以在发达地区或城市中心地区成立单一吸储机构,为这类银行提供批发资金;这类银行将由银监会专门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部来负责;等等。

  如果上述方案如期面世,将是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在中国被纳入主流金融的一个信号,也是“尤努斯冲击波”在中国获得的最强烈回应:除了2005年批准天津渤海银行的成立,从中国人民银行到今天的银监会,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未审批过新设银行的牌照。在这之前,监管当局的考虑是:金融改革的重点是重组和改造原有金融机构,而不宜增加新设机构。

  借鉴理念而非照搬模式

  从1999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和机构撤并,从县一级机构全线撤出;到2006年10月建行、中行、工行成功完成重组上市,耀眼的礼花衬托下,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恶化的状况愈发昭然,也凸显决策者在此领域的窘迫。从2003年起,央行付出上千亿元巨资投入农信社改革,银监会从2004年开始也引导大银行关注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但农村金融下一步改革一直缺乏政策性的突破。

  2005年,央行在五省市推动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由于未获得监管部门支持,这些小额信贷公司被设计为“只贷不存”的机构,也不被列入金融机构范畴,表明小额信贷未能真正被纳入主流金融体系。

  虽然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强调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并逐渐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可以向内、外资同时开放的政策导向,但实施办法至今阙如,显示监管当局态度仍十分谨慎。自新农村建设战略成为中央政策焦点后,又形成了一个各部门“挟农自重”的局面:农业部门要求农信社和农业银行免除农民的几千亿元贷款,亦有监管者称新农村建设资金应由财政发债筹集金额高达数十万亿元计。

  这些形形色色的主张和观点,把财政补贴、贫困救助与金融服务的概念混为一谈,与建立健康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相差甚远。

  今年9月,孟加拉格拉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因小额信贷的成就,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也在中国的农村金融决策层引发震动。尤努斯30年的努力证明,向穷人发放无抵押担保小额贷款的银行也能成功。尤努斯得奖后随即访华,产生了更加持续的冲击。

  “尤努斯让中国的银行家脸红。”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坦言。他援引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9年在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后所说的话肯定尤努斯:“金融本身是个服务行业,无论穷人或富人,都应能享受到方便而便宜的金融服务,而这是该法案的缺憾之一”。

  黄毅也指出,“格拉珉银行模式”包含了很多智慧,对发展小额信贷具有丰富的借鉴价值,但中国与孟加拉的国情差别较大,“应该更多地借鉴其理念,而非照搬模式。”

  竞争促使利率下降

  目前,中国各界对正确解析小额信贷的商业化运作机制、相应的政策空间等仍然存在诸多误区。

  世界银行高级金融专家王君因此指出,中国、印度等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有可能后来居上成为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业的中心,但后发优势不会自动转换为结果。在发展小额信贷这个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陷阱——或者已经误入某些陷阱,或者还在继续迈向某些陷阱。“政策的设计者需要冷静、清醒地制订发展战略”,否则,良好愿望还有可能把人们引向新陷阱,昔日农村基金会、农信社历史的重演不是没有可能。

  这些可能存在理解误区的问题包括:贫困人口究竟能否负担较高利率?小额信贷机构如何降低交易成本?贫困地区的农村金融市场能否及如何引入竞争?监管怎样建立一套有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新理念和新体系?推动小额信贷发展是要给优惠政策、提供资金还是什么?

  针对这些问题,11月9日,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高级小额信贷专家詹妮弗·艾森在北京接受了《财经》记者的采访(全文见11月13日《财经》网络版)。

  她认为,为了维持并提高服务质量,小额信贷机构必要收取足以覆盖贷款成本的利率,因此,政府不应该对利率进行过多管制,“贫困人口对贷款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价格是次要的”;小额贷款的利率之所以可以比较高,是因为单笔金额很小,但这类小额贷款用于生产获得的回报率同样会很高。“如果用财政贴息来发放优惠贷款,事实上会被有权势者拿走,穷人不可能得到。”

  艾森还指出,如果开放金融市场,多个小额信贷机构竞争,是促使市场利率水平下降的机制。她以玻利维亚为例:玻利维亚小额贷款利率数年前一度高达70%-80%,由于多个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利率现已降到了20%。只有不依赖政府补贴和捐助资金,小额信贷机构才有可能真正有动力去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的目标,最终扩大对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

  她还认为,政府在推动小额信贷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在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帮助;但在市场准入方面应实行注册制而非审批制,要探索不同于传统金融业又有效的监管标准和体系。

  艾森最后提醒透明度的至关重要性:透明度使小额信贷机构之间可以进行比较,监管者、捐赠人、投资者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服务对象都需要充分了解信息,以对风险和回报作出判断。-

  更多精彩内容请见《财经》杂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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