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银行业划为允许投资类 同意赴大陆设分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1:17 东方网

  祖国大陆金融大门全面开放前夜,台湾金融机构正努力挤进大门。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同意开放银行业赴大陆设立分行,将银行业从“禁止投资类”转划为“允许类”。但有关专家认为,真正实现两岸金融互通仍有很长路要走。

  提案修订“两岸关系人民条例”的国民党“立法委员”李纪珠表示向媒体透露,“内政委员会”已完成该项提案的一读程序,并将送“院会”二读。不过若其他政党提出党团协商,则将会有为期4个月的协商,时间可能会迁延至明年。

  李纪珠说:“如果通过,台湾的银行业将不再困守台湾,可以到相对具有

竞争力的市场(祖国大陆)去。”她还指出,台湾企业已经大量外移到大陆,但银行业却无法赴大陆设立分行,以致企业放款大幅萎缩,消费金融又引发卡债问题,如果银行业可以赴大陆设立分行,不仅可以找出生路,而且外资也会对台湾的银行业有更大的并购兴趣,间接促成银行业的整并。

  在大陆服务台商多年的富兰德林咨询总经理刘芳荣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提案尚需通过台湾“立法院”的二读和三读。此后,提案还要送“行政院”“金管会”审议,最后交至“陆委会”拍板。

  刘芳荣说:“随着近年台企投资大陆的加速,台湾银行当然希望跟着客户进来,不愿坐等商机流失。但目前形势下两岸金融业短期内实现互通的可能不大。”

  上海浦东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盛九元说,台湾“立法院”的提案是台湾民意压力的体现,两岸金融互为开放仍有时日。首先,大陆已允许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代表处,但台湾方面连代表处“这扇门”都未向大陆打开。其次是两岸金融监管机制的问题,“多数台湾银行的规模都比较小,未必能达到外资银行本地注册的要求。”

  一位在大陆多年的台湾金融业人士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至今台湾银行已在大陆设立了7家代表处,但几年来因为未能升格为分行,陷入“空转”状态。

  该人士透露,在2004年开始

宏观调控时,台企普遍遭遇贷款难问题,“那时,不少在大陆有代表处的台湾金融机构,已开始‘地下救援’,助台企度过难关。”他指出,在服务台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方面,台湾的银行有优势,但若年底还不能升格为“分行”在大陆经营业务,将失去良机。由于政策未放开,不少台资金融机构只能“借道”香港,以先入股香港机构再入大陆等方式“迂回”进入。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有不少台资金融机构正和大陆银行接触,考虑进行合作,“台资机构同沪上银行的谈判也在悄悄进行。”今年6月,就有台湾媒体透露,台湾富邦金控已与

福建省厦门市商业银行签下初步协议拟参股的消息。

早报记者 俞佳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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