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震慑:15家银行机构被罚 行业经历监管风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0:2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陈昆才 合肥报道

  安徽震慑:15家银行机构被罚

  银监局今年4月启动序时性现场检查,至9月末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310件

  安徽省银行业正经历一场监管风暴。

  “引发震慑效应的当属序时性现场检查。”11月3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位安徽银监局官员如是说。

  据该官员介绍,今年4月份,序时性现场检查正式启动,这在银监会系统内尚属首例。

  所谓序时性现场检查,就是银行业监管机构以时间为顺序,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象,在风险评级或分类监管基础上分阶段组织进行的周期性全面检查。

  新的监管方式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截至9月末,当地银监局共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310件,提出监管建议929条和发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53份,已罚款60.6万元,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8人。

  另外,责成被查金融机构处理违规问题责任人1161人次,处罚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15个,对部分违规业务进行了“叫停”处罚。

  “由于序时性现场检查是对银行业机构实施全面检查,触角延伸至被查机构的所有分支机构,检查内容全、规模大、时间长、处罚严,在全省银行业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上述官员表示。

  此次检查的对象包括中行在安徽省合肥地区38个分支机构、农发行安徽省四家二级分行、建行安徽省分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以及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等机构。

  银监局投入的人力之多亦属空前。共投入现场检查人员1434人次。单单针对中国银行的检查,就抽调了包括辖区各银监分局监管人员86名,组成24个现场检查小组。

  “全面”检查令问题充分暴露。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是此次序时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所谓“三查”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一位参与检查的监管人士透露,该局已明确要求部分存在上述问题的金融机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尽职人员进行内部处理。“比如我们会告诉银行,哪些人不适宜继续从事信贷业务。”他说。

  部分金融机构未能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包括对账率低,对账对象不明确。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多起客户资金被盗案,与银行对账制度执行不力直接相关。这一问题由此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在执行授权转授权制度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往往只进行分工,而没有明确各自权限,导致模棱两可。在监管部门看来,分行或二级分行的行长或分管信贷的副行长有多大的授信审批权限,必须通过授权书落实到人,防止有超越权限等违规行为发生。被检查银行的内部人士则坦承,针对各项业务的授权书以前都有,但包括信贷审批、柜面业务在内的授权,都是按照业务条线划分,而没有单独成册,也没有专门的部门来做这项工作。

  此外,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不力、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无效、账户管理和中间业务收入不规范等操作风险隐患也有所显现。

  大量的银行操作风险点的发现,与序时性现场检查覆盖面广有关。一则在检查对象上,覆盖了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在地的所有网点。二则在检查内容上涵盖银行机构的所有业务,还包括内部控制有效性、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合规经营情况、资本金和资产损失拨备的充足性、资产质量状况、会计财务处理的审慎性、对非现场监管和以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多个方面。

  不过,这种检查耗时耗力,“一般保证对每个机构三年内检查一次,对风险较高、内控混乱、案件频发的机构则相应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上述银监局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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