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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逾亿元银行客户资金被盗案调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5:35 21世纪经济报道
四川银监局向在川银行通报案情,要求后者展开自查,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明资金流向 本报记者 向文件 实习记者 王小东 成都报道 9月22日下午,四川银监局向在川银行的省属分行行长通报,一个团伙涉嫌利用假印章在中国银行、华夏银行盗取客户资金,涉案资金超过一亿元。 由于被盗取的资金被转移到多家银行账户,当晚,四川属地所有银行应银监局要求展开自查,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明涉案账号的资金流向。 有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已有多名涉案人员被四川警方控制。由于涉及多名银行职员,川内银行都在内部通报了此案,并展开整顿。 两银行被骗 今年7月,成都双流一家投资公司偶然发现在中行的公司存款不翼而飞,当即向银行查询,中行随后展开调查,发现一个团伙勾结银行人员集体作案,已盗取中行客户资金约6000万元。 公安部门介入后顺藤摸瓜,发现华夏银行亦被该团伙以同样的手段盗取了巨额客户资金。 华夏银行被盗资金数额有多个说法。而据当地金融系统官员10月25日称,华夏银行涉案资金与中国银行差不多,亦为六千万元左右。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某负责人则在当日向记者表示,由于案情复杂,华夏银行具体涉案资金仍待公安部门侦查结果确认。 目前尚未能确定该案造成的实际损失。除了上述投资公司,被盗的银行客户还涉及西南建筑设计院、某烟草公司。 知情人士透露,整个涉案团伙大约有17人,其中主犯5人。团伙成员既有银行内部人士,也有外部人士,包括企业财务部人员。 其中有两个主要涉案人员是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某支行的客户经理:王某和余某。目前,余某已经被警方控制,而王某在逃。两人此前是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的客户经理,2005年,因办理业务出现手续不全的过失,被民生银行开除。 知情人士透露,通过里应外合,这个团伙在银行客户资金存储过程中盗取企业的印章样本,采用比较高超的仿造技术私造假印章,然后利用假印章把该企业账户的资金转入其它银行取现。为了掩盖真相,这个团伙在作案过程中甚至派人冒充银行职员。 案件暴露了银行和企业间在大笔资金进出中亟待更保险的管理手段。事实上,如果不是企业客户偶然发现资金被盗,只要盗取的资金能够及时到账,银行或许至今还被蒙蔽。 据知情人士透露,涉案人员将部分盗取资金用以购买煤矿,其目的很可能是待炒矿赚钱后再回填银行资金空洞。业内人士说,目前炒矿赚钱的很多,不乏几千万买来短时间内转手就赚几千万的例子。 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高层人员亦被拉下水,只要资金能够及时回填,企业一般难以发现。因为一般企业在对账时也只是关心余额,余额对得上,很少去查资金有无进出记录。 而随着案件浮出水面,当地银行界已预感将会有多名直接责任人受到处罚。四川是全国较早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引入引咎辞职制度的地区,今年以来,当地银监局已明令凡发生百万元以上大案、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前不久,四川5000余名银行和信用社高管还收到了由四川银监局局长王筠权发出的“局长公开信”。公开信中要求高管人员要尽快完善涉及“钱、权、人”方面的制度,严控腐败源头;加大对基层机构外汇、会计、信贷、出纳等重要岗位的检查力度和频率;加大对案件查处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追究力度。 伪造印签:最关键一环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盗取企业印章,该团队先是帮银行拉存款。建设银行成都某支行信贷科的一名副科长即因介绍了西南建筑设计院一笔大约3000万元的资金存入中国银行,在10月6日中秋佳节被公安部门带走。作为中介人,他得到了60万元的回报,是该笔资金总额3000万元的2%。 据说,涉案团伙给介绍人的回报基本都是介绍金额的2%。多名川内银行人士都说这一比例肯定有猫腻,因为市场一般的回扣比例不会超过1%。当然也有例外,一般是在年末有银行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时,才有可能高于1%。 私自伪造银行客户印章是整个案件中最关键的一环。目前银行系统普遍采用的是电子验印系统(即使用电子技术对客户印章进行校验)。涉案人员通过为银行介绍大客户去存款,从而取得该公司的印章样本、具体账号和存款金额,随后在外利用电子套刻技术,做出可以乱真的假印章。 有银行人士介绍,目前部分银行采用的电子验印系统难以跟上不断发展的伪造技术,存在一定的隐患。不过,已经有银行在采用即时密码系统,但成本较高。 知情人说,在涉案人员利用假印章多次转账过程中,银行的电子验印系统一次都未能辨认出假印章的真面目。及至案发后,公安部门再次进行检验,也花了不少功夫才辨认出是假印章。 利用假印章,涉案人员通过银行把资金转入多个其它银行账户,并取现。涉案人员通过转账在很多银行取现,并涉嫌对其大额提款提供方便的银行人员行贿以买通渠道。银行人士透露,涉案人员在某银行四川眉山支行一天就提走现金3000万元,而在某银行成都春熙路支行取了人民币1500万元。 其实,2002年西安曾经出现过类似案件。据当地媒体称,1998年11月至2001年11月间,周某等人采取高息揽储不入银行总账的方式,再利用工作之便,冒用他人姓名,拿储户预留印鉴私刻储户印章将储蓄款另存,以达到自由支配该笔账款的目的。3年时间,周等人作案22起才被发觉,最终导致16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目前,四川警方对该案的侦查还在进行中。知情人士透露,现在,银行偶尔还会接到警方转过来,要求核查资金走向的涉案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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