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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100万定存标准或将放宽 存贷比不变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2: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耿飞 韦小敏 本报讯市场关注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到目前为止仍然在征求意中,日前,据记者从上海外资银行业知情人士处获悉,意见稿中有关100万元定存的限制可能会有所松动,但10%的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和75%存贷比上限则基本确定。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外资银行转制为法人银行后,吸收个人定期存款的底线为100万人民币。不少外资银行此前提出,100万定存的门槛过高,不利于其发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层对100万定存的问题正在进行调研,并有望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有所放宽。 另外,在征求意见稿中,被有转制意向的外资行反对也很激烈的是存贷比75%和贷款集中度10%上限的硬指标。此前一些外资银行的零售业务运作时间较长,有较强的盈利冲动,放贷较多,相当一部分外资银行的存贷比都超过100%,远远高于75%的上限要求。由于存款基础一直薄弱,很少有外资银行在国内能够做到存大于贷。而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十大股份制银行中,零售业务所获得的存款也只占银行总存款额的30%左右。有市场人士据此分析,即便是放开零售业务,外资银行也都很难达到75%的要求,加上人民币个人业务100万定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银行的处境将较为艰难。 业内知情人士指出,75%的存贷比和10%的贷款集中度上限是监管层在制定《商业银行法》时为有效进行风险管理而确立的两个硬指标,只要《商业银行法》不修改,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两个指标就基本上没有改变的余地。因此,计划转为法人银行的外资银行必须达到75%存贷比的要求。至于10%贷款集中度,是单一客户贷款不超过法人注册资本的10%。现在虽然要求外资银行的注册资本下限为10亿,但是监管层并没有设置上限。所以外资银行可以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来扩大单一客户贷款的额度,但在风险管理上外资行将不得不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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