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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应对全面竞争:综合经营烽火愈燃愈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9:57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韩雪萌

  近日,中国银行参股汽车金融公司的消息见诸报端。媒体对其关注,不仅因为这是中行在上市后从经营策略上推出的新动作,更重要的是它预示着综合经营的烽火正愈燃愈烈。

  “目前,在对外开放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业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综合经营趋势渐趋明朗。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轮回,而是螺旋上升式的升华。”某银行有关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是在分业经营模式下形成的,但从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来看,综合经营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对此“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鼓励金融创新,引导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发展交叉类、延伸类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业多个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也都表示,今后将研究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措施,选择有条件的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

  从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内部因素来看,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需要是促使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内在根本推动力。近年来,我国的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都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原有的分业格局限制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张,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遭遇瓶颈。

  就我国银行业的情况来看,分业经营的模式不利于货币市场和

资本市场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银行资本的规模扩张,同时也限制了我国银行业服务功能的全方位发展,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综合实力的增强。

  从外部因素来看,外资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竞争压力也在客观上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提高自身综合实力。今年底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素有“金融百货公司”之称的外资银行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客户在外资银行中开设一个主账户就能进行多种业务操作,极为便利。先期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种综合服务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的金融机构还局限在旧有的狭窄经营范围内发展,在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时就会处于劣势。

  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创新已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综合经营的关键因素。在我国银行、保险、证券等纷纷加强合作的情况下,创新的产品层出不穷。银证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这些创新业务品种都为我国消费者带来不小的便利,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为例,目前银行代理销售保险公司产品实现的保费收入已经占寿险公司总保费的三分之一。

  事实上,《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我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的屏蔽就被首次突破。此后,随着制度创新的不断进步,金融控股集团这一组织形式得到更多青睐。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统一控制下,通过内部组织与股权合作,形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各自分业经营,但又互相协作配合的混业经营格局。从分业经营模式向综合经营模式转变也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提高监管水准,不断积累监管经验。各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与合作,推进金融监管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加强对跨市场金融产品、金融组织的风险监管,同时又要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减少重复监管。

  今年底,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提升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已经迫在眉睫。这不仅是对我国银行业整体的挑战,也将是对监管部门的严峻考验。包括综合经营在内的创新尝试能否有效提高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商业银行能否熟练驾驭这些新的经营方式,监管部门能否管控住风险,都构成了这些挑战和考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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