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贷存比与单一客户贷款指标或成外资行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3:05 第一财经日报

  银监会日前组织《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讨论稿征求意见会

  外资银行认为,单一客户贷款额度规定也将对其贷款业务产生很大影响

  本报记者 韩圣海 发自上海

  外资银行显然是有备而去的,在中国银监会周三组织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讨论稿征求意见会上,不少外资银行都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讨论稿中的具体细节进行了发问。

  一位参与本次意见征求会的外资银行负责人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本地注册,多数外资银行均持积极态度,但对转制成法人银行后须实施的“贷存比”和“单一客户贷款”监管指标则表示了异议。

  上述外资银行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若外资银行注册成法人银行,监管指标和中资银行保持一致,而目前,对于中资银行来说有一个贷存比的规定,即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存款的75%,存款的累积是有过程的,尤其是外资银行还没有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本金方面我们可以控制,但是存款我们无法控制,即便是实行,我们也希望有一定过渡期。”

  目前外资银行分行在华开展业务,中国银监会对贷存比没有要求,只对流动性比例有一定规定,要求外资银行无论是开展人民币或是外币业务的时候,其流动性比例都不能低于25%。

  此外,外资银行对注册成法人银行后需要符合“单一客户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的规定也表示了异议。银监会相关人士称,这里的“净资产”的计算口径是本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外资银行则认为,这一规定会对其贷款业务产生很大影响。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合资银行对“合资银行控股股东为外国商业银行”也表达了不同看法,但银监会表示这一规定应该不会作任何变更,并且强调控股的外资银行股东比例应该达到51%。

  此前,针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讨论稿中“法人银行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的表述,不少外资银行人士曾有所误解,将其理解为注册成法人银行总行后也至少需要三年后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

  对此,银监会相关人士已经对相关外资银行作出解释,称目前已经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的外资银行分行转为法人银行后都可以依法顺利地开展人民币业务。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讨论稿内容不可能再作很大的改动,这一条例将在下月递交给有关部门审议,11月份左右《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将会正式出台。

  本周三,银监会召集了30家外资银行进京,就讨论稿召开了一天的意见征求会。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30家外资银行被分成两批,上、下午两场各有15家外资银行参与,汇丰、渣打、东亚等参加了上午的讨论,恒生、中银香港、星展等参加了下午的讨论会。

  事实上,对于立志在内地开拓人民币

零售业务的外资银行来说,对注册成本地法人银行大多已考虑成熟。星展、东亚、渣打、恒生、荷兰银行等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若银监会有要求,我们会依法进行本地注册”等类似意愿。

  截至2006年6月底,已经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内地24个城市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83家,法人机构14家,其中7家外资法人银行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