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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否认向内蒙电力提供项目直接贷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3:1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李涛 发自北京 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胡昌苗昨日称,该行只是按规定程序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直接贷款,因此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而据《第一财经日报》从内蒙古权威人士处了解,新丰电厂违规建设的资金主要并非直接出自银行贷款,而是来自上属集团财务公司。 不过胡昌苗也承认建行在跟踪观察客户贷款资金运用过程中,还存有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措施制度,防止类似的问题发生。事实上,我行去年10月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的金融合作意向协议中,就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排除了不符合产业政策、有违规疑点的合作项目。” 本报记者此前获悉,内蒙古截至今年一季度近3000亿元贷款余额中就有600亿元贷给了电力行业,而新丰电厂所属的内蒙古电力集团今年又获得了高达10多亿元的贷款。 胡昌苗否认了建行存在任何“打捆贷款”,“这已经得到了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充分肯定。”而建行董事长郭树清日前也再次向本报记者否定了建行同地方政府在做打捆贷款,在他看来,建行大量的银政合作协议不是给地方政府授信,不是签订贷款合同,更不是打包放贷,目的是推动地方建设金融生态安全区,在每个地方,都要把共同建设信用省市、法治省市作为协议的内容。签署协议也是为了建行能得到相关保障。去年的诉讼案件中,建行胜诉97%,但是执行率只有30%左右,解决问题需要政府的协助。 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内蒙古、四川、湖北、浙江、海南、山西、河北、苏州、江苏、广西、辽宁、厦门、广东、深圳、上海浦东新区等15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协议信贷额度合计13486亿元。其中,拟支持中小企业2300亿元。 胡昌苗表示建行每年贷款发放额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中长期贷款发放额超过5000亿元,所以意向性承诺拟支持信贷金额是符合实际的,没有超出建行资产业务发展的承受能力,“从来没有出于地方政府公关的目的,所签协议中不带有任何指令性和绝对承诺,双方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则,完全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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