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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存款丢失 数百用户欲联名起诉工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11:19 北京晨报
工商银行:储户有义务保护密码,丢钱责任不能转嫁给银行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停止了大众版网银的交易功能,并宣布从下月起,在银行柜台办理的静态密码网银客户的每日交易限额从5000元变为300元。而一些网银受害者也开始组成维权联盟,并表示将联名起诉工商银行总行。 网站200余人留真名集体维权 “我们向工行维权,工行不是不予接待,就是推说我们登录假网站、密码保管不善和电脑病毒造成的,然后把我们一脚踢到公安机关。”在www.ak.cn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的网站上,200多人用真实姓名签名并留下地点和失窃金额。 一位来自四川姓丁的先生向记者介绍了自己被盗的经过。2003年3月2日,家住四川省的丁先生开户办理了一张牡丹灵通卡。当年12月22日,丁先生发现自己存折上的6000多元存款仅剩下了0.82元,其余的钱不见了踪影。丁先生通过银行在存折上打印的记录发现,就在2003年12月16日一天之内,丁先生账户上的6000多元钱被人分7次以网上购物的方式全部支出。经过银行方面的调查,发现丁先生的钱是被人从河南省消费了。自此,丁先生开始了向工行的维权之路,在网站上建立了Blog召唤与自己相同遭遇的人。 在这些网上结识的盟友每个成员都用真名实姓,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账户被盗的详细经历公开出来。网站管理员告诉记者,联盟中的人数增长很快。丁先生同时也是网站qq群的一名组织者,他透露,他们正在联系受害者准备联名起诉,目前已有百余人回应。 维护者在网站上表示,他们联合全国受害者发起集体维权的目的是:理顺与工行间的合同关系,对工行网银漏洞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进行集体诉讼索赔。 储户:网上银行系统不安全导致丢钱 ak.cn网站上发表的态度认为,工商银行的网银系统存在漏洞,大众版网银安全保护手段不够,造成了储户丢钱,事后又以“霸王条款”搪塞推卸责任。 四川乐山的丁先生认为,密码丢失一说不能作为丢钱的解释,“我们的存款在工行,是工行说我们的存款不在了,不可能只一句泄密一说了事。”湖北的储户齐先生表示,即使是因为电脑黑客泄漏了密码,但是自己没有给任何人授权取款,银行有义务辨别储户的真伪,不能仅凭密码就能随便让人在网上花偷来的钱。 银行:储户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密码 针对网上近期流传的木马病毒盗取工行网银密码一事,本月初工行网银专家曾出面回应,工行网银的安全性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全能够很好地防范网络病毒的侵入,并采取防病毒安全控件、余额变动提醒、预留信息验证等一系列安全措施来保障网银安全。 工行总行的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工行一直都在不断完善用户信息的保密服务。他表示,每个用户在开通网银时都签署了协议,协议上很清楚地规定了,储户有义务自己保存密码,把这个责任转嫁给银行是不符合协议的。 律师:密码如何泄露储户取证难 针对合同应该由谁履行之争,记者昨日采访了北京市律协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一位姓林的律师。林律师认为,如果储户的信息是由于银行的系统遭破译造成的,则应该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一点举证很困难。但是如果是由于储户自己意外丢失个人信息造成的,则应该由储户个人承担,因为造成存款丢失的直接原因是密码丢失,而这一责任在储户个人,这个风险银行无法承担。(晨报记者 张涵) 安全提示 卡号、密码别轻易输入 从近年的几起网银案件来看,不法分子多是利用这样的犯罪手段得逞的:例如,一用户在一家非法的游戏装备交易网站购物时,轻易地在该网站输入了网银的卡号、密码,当时该网站提示密码错误,客户也未做什么补救措施,几天后客户才发现账户资金被盗。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用户重新设置自己的网银密码,密码必须是6位以上的数字加字母形式,客户的网银密码最好不要与电子邮箱密码或其他网站的注册密码相同,也不要与登录密码相同。其次,不要向任何未经安全确认的网站和个人泄露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除正常的登录、交易外,银行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网络向客户索要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如果客户对所进行的网上银行交易有任何疑问,要马上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第三,不要轻易下载或点击一些来历不明的软件或邮件,最好不要在公共场所(如网吧、公共图书馆等)使用网上银行。此外,客户最好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及时进行更新,阻击网络病毒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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