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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财信骗贷4.4亿 工行原高层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14:07 证券导报

  ○本报记者 陈雨虹

  ●两年时间里,马家仁多次给李家祥送钱,总值达到200万。

  ●原海南省工行行长麦光博及其儿子麦发雄在帮忙开具信用证的过程中,也收受了贿赂318万多元。

  ●因财信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省工行将贷款的本息,合计人民币4亿2372多万元划定为“损失类贷款”。

  “财信总公司总经理、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处调研员”,在李家福一连串显赫头衔背后,却是一起金额为4.4亿元的信用证诈骗的大案!而在这场“权”与“钱”的权利寻租游戏中,牵扯出海南省银行系统涉嫌商业贿赂案件7件8人。

  成立子公司骗取信用证

  1995年3月,李家福被任命为财信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春风得意之时却发现接手的是个烂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困难,资不抵债。在没有办法解决资金难题下,李将此情况向主管上级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做了汇报,当时一位领导要求李要采取多种渠道筹资,包括走融资的路,并推荐了马家仁。

  马家仁原籍海南澄迈,与李家福是老乡,后来定居香港,系原海南昌隆进出口总公司贸易总经理,香港永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中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永成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那位领导也给他打了招呼:“财信公司要通过搞进口贸易套取资金回来搞项目开发,这方面业务你们熟悉,到时要多指导他们。”

  李家福便多次找到马家仁,开始商谈财信总公司融资的渠道。马向李介绍了正常做进出口贸易开信用证与利用开信用证套钱的区别。李当时表示,没有能力做进出口贸易生意,开信用证套钱倒是一个办法。明知融资是个假东西,实质上是骗银行的钱,两人却一拍即合。马便向李详细介绍了开信用证的流程,比方说如何与境外签订合同,如何扣取中介费后套回现金等。

  有了想法,两人便开始了不同的分工。李家福在财信公司下成立多家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信用证。而马家仁则负责疏通银行方面的关系和境外的配合。

  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财信总公司采取虚构股东及注册资金的方法,注册成立了珠泰公司、隆青公司、广汇隆公司、信运公司、广财信公司、确雄公司、广福隆公司等7家子公司,后来又收购了金宇公司、兼并了富雄公司。

  原财信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王立中证实:“李家福任财信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派曾育环、刘忆玲二人负责搞融资工作。下属子公司是由一名叫曾维光的中介人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的,各家公司的公章由财信总公司办公室保管。在融资期间,曾育环、刘忆玲曾拿过一些贸易合同、申请书之类的东西过来盖章,或者将公章带出去使用。”

  工行原高层收受利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公司已经成立了,接下来就看马家仁在银行方面的打点了。马家仁的目标指向海南省工行国际业务部主任李家祥。

  两人早在1992年就已认识,颇有些交情。事后李家祥供认:“1995年底,马家仁找到我,称要介绍一批钢材、白卡纸进口贸易业务给财信总公司的关联企业做,希望能帮这批企业开信用证。”

  这当然不是免费的,1996和1997两年时间里,马家仁多次给李家祥送钱,总值达到200万。

  1996年春节前一天,马家仁在李家祥的办公室,用布袋装了30万元送给李家祥。同年7月一天,同样是布袋,不过这次是两个,马家仁在海南省工行宿舍楼下装了50万元送给李家祥。中秋节,马家仁在昌隆酒店二楼的一间包厢里,还是用布袋装了30万元送给李家祥。

  1997年初某天晚上,马家仁在海口市文明东路晶宇酒店停车场,又用布袋装了40万元给李家祥。下半年某一天,马家仁在海口市文明东路晶宇酒店停车场送给李家祥20万元。同样的地点,后来马家仁又送了30万元。

  除了李家祥,海南省工行结算科科长林群也被拉下了水。1996年11月的一天,马家仁在林群居留香港入住的酒店里,给林群送了9万元港币。同年,在林群送妻子去美国读书途经香港时,马又给林送了12万元港币。但林群只承认去香港时,马家仁送给其港币9万元。

  此外,原海南省工行行长麦光博及其儿子麦发雄在帮忙开具信用证的过程中,也收受了贿赂318万多元。

  这些小恩小惠,换来了丰厚的回报。财信总公司利用下属公司骗开了18单信用证,伪造合同内容有进口铜版纸、白卡纸和罗纹钢等货物购销内外贸易。共计金额5322多万美元。海南省工行为上述信用证垫付人民币4亿4703多万元。后省工行将上述未归还的信用证垫付款及利息转为财信总公司担保下的贷款。2002年1月,因财信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省工行将贷款的本息,合计人民币4亿2372多万元划定为“损失类贷款”。

  虚假贸易骗贷分赃

  李家福称:“马家仁帮助财信总公司开信用证所得的好处,就是融资回来后,财信总公司用一部分钱收购马家仁的项目。”

  马家仁曾经和李成雄合作成立富雄公司,共同开发一个“海港花园”20亩土地项目。然而,受

房地产市场滑坡和土地价格过高的影响,无法收回投资成本421万元或继续开发。马家仁便提出用财信总公司的信用证贴现资金收购该项目。

  于是,马家仁、李成雄和李家福商定,由财信总公司兼并富雄公司,并以1000元/平方米,共计7600万元收购“海港花园”项目。财信总公司用富雄的名义又向海南省工行申请开了两单信用证到香港贴现,用贴现资金支付项目款。李成雄从中分得1090万元、马家仁分得1079万元、李家福分得800万元。

  1996年1月,李家福的胞弟李家财成立广福顺公司后,在儋州那大镇文化北路看上一块地,想将该地购买过来开发,需要800多万元。因广福顺公司没有资金,其便叫胞兄李家福从公司里借。李家福先后从广福隆公司和财信房地产公司要了750万元给李家财。后来,其还了财信房地产公司200万元,用48亩地冲抵借广福隆公司55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而这些资金全部来自于工行的18单信用证。其中有13单,按照事先约定,通过刘梁等人在香港的中隆公司、华宝东峰发展有限公司、纪明投资有限公司等境外公司,分别将上述开出的信用证在境外银行贴现并扣除“手续费”、利息后,将余下信用证贴现资金转回财信总公司控制的帐户内。

  另外的5单信用证系广福隆公司和广汇隆公司所开,共计1亿896多万元,交给刘炳坚的城坚、宏坚公司进口钢材套现。财信总公司账户共收到18单信用证回款2亿4985多万元人民币。财信总公司采取用后一笔资金归还前一笔资金的方法归还给海南省工行3单信用证款,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项目投资、日常开支和偿还债务。

  原融资小组组长曾育环证实:“办理融资的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12%、15%、18%三个档次收取,财信总公司开的18单信用证,均没有进口货物。有一次,刘梁还在昌隆酒店的包厢里与财信总公司算开信用证的账。”

  而公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财信总公司下属公司没有在相应的海关进行注册,没有备案记录,根本没有进行过进出口业务。

  2006年7月28日,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家福犯受贿罪、信用证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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