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银监会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5:58 CCTV《全球资讯榜》

  市场上有一种储值卡,由银行和商业机构联名发放,不记名,但可以直接拿去消费,还可以享受促销优惠,如积分打折等。昨天,中国银监会发出通知,这类卡以后将禁止在市场上发行。

  所谓的联名储值卡,像中国银行的储值卡,和建设银行的储值卡,上面都标有银行标号、储值卡字样和一定金额,根据约定可以在特定的商场餐饮企业等处等同现金消费,不记名,可以积分打折等。 据了解,这种储值卡预存的资金往往并非存在银行,而是由商家管理,由于商家信用通常低于银行信用,一旦储值卡无法正常使用,银行将面临较大的声誉风险。 此外,这种储值卡的协议、使用规则的制订,解释和修改权都由商家单方面拥有,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而在储值卡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欺诈、非法集资、经营不善倒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等行为,除持卡人蒙受损失外,还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

  其实,储值卡的使用一直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1998年,有关部门就明文规定“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人民银行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要及时对自己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清理,自查自纠。银监会将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规发卡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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