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启航 商业银行须加强风险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0:17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章永哲

  距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20亿美元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不久,中国工商银行就率先于7月31日推出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成为首批获得外汇局购汇额度的三家银行中的领跑者。由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在我国正式启航。

  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由于是将募集的客户资金投资于海外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因此将直接面对国际市场上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针对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所面对的风险问题,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商业银行作出了相关的要求:商业银行应加强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应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完整地说明预期收益的含义及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加强与监管者的沟通,建立向监管机构报告制度和业务后评价机制,定期报告此项业务的成本收益、风险管控、信息披露情况以及业务开办中的问题和重大事项。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银监会还对境外投资的具体产品作出规定,即银行代客境外理财可以投资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评级为BBB以下的证券。专家表示,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投资于境外的票据和债券类产品,比如抵押类债券及其衍生产品、一些债券投资类的基金、基金的基金、次级债等等,这些产品的风险不是很高,但收益相对普通债券却要高不少,可以很好地满足部分特定投资者的需要。

  风险的存在这是客观的事实,对于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来说,不能被动地面对风险,而应加强风险管理,并切实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有专家指出,为了对海外投资进行必要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参与境外利率、汇率等相关的衍生产品及其相关指数的场内外衍生产品的交易来对冲风险。但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对的风险的范围又将扩大,商业银行还将面对一定的交易场外衍生产品的对手信用风险。

  由于大多数国内银行长期以来缺乏国际市场上利率、汇率等类型衍生产品定价、交易、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特别是缺乏与这些投资相对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模型等经验,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亟须提高对海外市场的这些衍生产品进行投资的风险管理能力并加强管理。

  对于商业银行应如何加强在海外市场投资的风险管理问题,银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杰拉尔德·科里根先生提出了他的建议,他认为:开展海外的理财业务,从根本上讲,无论是离岸还是在岸,也不论是通过法人实体还是别的什么形式,理财业务都应当对客户资产实行强制的、完全的分离管理,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对此,央行也借鉴了国际市场惯例和先进经验,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应实施双重托管制度和专户管理,由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托管其用于境外投资的全部资产,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其境外托管代理人。托管人的职责包括:为商业银行按理财计划开设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监督商业银行的投资运作等。境外托管人由境内托管人选择境外金融机构担任。境内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代理人必须为不同的商业银行分别设置托管账户。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切实提高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能力;拓宽信息渠道,加深对境外

资本市场的了解。在内部管理中,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投资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培训和内控管理;在销售
理财产品
时,应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做好法律合规审查。

  专家还建议,商业银行可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中外合资的基金公司或

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一方面,中资银行可以向外资银行学习先进的操作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外资的加入来更好地控制风险和分散风险。

  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启航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收益总是与风险并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将风险控制做得更好,谁就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也就能在我国代客境外理财市场中占据更大的份额。风险管理,这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必须要面对并加以好好研究的一道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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