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全力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这项民心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11:28 金时网·金融时报

  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之一,落实好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而且也是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

  当前,我们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就业形势,既有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一大批需要安置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又有一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大批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以及城镇其他适龄就业人员需要就业安置的问题。就业再就业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全局。

  实际上,我国在面临复杂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的同时,也基本具备了较好地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实力和条件。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配合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这既是政策和形势的要求,也是银行系统的责任。

  自2002年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以来,中国

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文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数额、期限、担保及贴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几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推动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成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扶持政策,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据央行统计,截至今年5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已达45.88亿元(该数字不包括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发放、无财政贴息的商业性小额贷款),支持和带动了超过百万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就业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务院也发文要求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金融服务工作,本着“服务大局、改进服务、创新产品、完善制度、求真务实”的总体思路,下力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深入总结各地开办小额担保贷款和创建信用社区促就业的经验,对就业压力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少的地方,要加强调研,深入剖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把创建信用社区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

  要重视做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导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多从自身找原因,努力提高风险识别与定价水平,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改进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与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商业银行要按照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各自的贷款管理办法,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以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要多角度、多形式加强金融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大力弘扬创业精神,为推动创业促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使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真正深入人心,为社会广泛理解,成为推进

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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