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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金融控股公司:一个工具和一个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9:07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刘敏

    建行、中行和工行按照改革日历一页页翻开自己的新历史时,以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为标志,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同时在改革中横空出世。对此,国际舆论普遍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代,金融控股公司正成为中国金融机构保持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金融改革深化的必然选择

  就在7月上旬,中央汇金公司董事长谢平曾在一个公众场合向媒体表示,自2003年年底汇金公司成立后,其注资建行、中行后已获利近3000亿元人民币。谢平透露说,汇金公司作为建行和中行最大的股东,在两家银行上市之后获得了非常可观的利益回报。

  可以说,这再次证明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解决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难题是可行的和有效的。

  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也是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市场竞争和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业广泛应用而日益兴隆的,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20世纪70年代,金融自由化兴起,各国纷纷修改法律,以支持金融机构混合经营。1999年11月,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正式推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新概念,自此金融控股公司进入一个新阶段。今天,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美、日、英等主要西方国家开展跨业经营的主流模式,形成了许多超级金融控股集团如花旗集团、汇丰集团、美国银行集团、摩根大通集团等。

  在我国,近年来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业竞争的新形势,金融机构及产业集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呼声不断,于是便出现了以中信控股公司为代表的多家金融性控股公司。但由于仅仅是个别的试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未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之前还未形成气候。而当国有商业

银行改革箭在弦上时,中央汇金公司因在中行、建行的改革中发挥的作用,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汇金公司的示范效应

  2003年12月16日,汇金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悄然成立。年底,中央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和建行注资。汇金公司浮出水面。

  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是这样描述汇金公司职责的:汇金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汇金公司一位副董事长曾解释说,汇金公司其实就是我国政府实现金融政策目标的一个操作工具,因此在业务范围上,并不一定局限在银行改革和券商重组上,可能还会更广一些。

  遵循国务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汇金公司动用外汇储备700多亿美元和部分贷款资金,控股或参股数家金融企业,汇金公司的投资包括了建行、中行、工行、交通银行、银河

证券、中金公司和目前收购证券类资产异常活跃的投资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等。至此,汇金公司已将触角伸向多个金融领域,可以说,一个国字头的庞大金融控股公司正在生成。

  有业内专家曾表示,目前的汇金公司很像新加坡“淡马锡”公司--一样的政府背景,一样的财政部出资,一样的公司目标。对于这种说法,汇金有关人士以沉默作答。

  新加坡淡马锡,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金融控股公司之一,也是新加坡财政部的全资国有控股公司。目前淡马锡控股涉及的主要领域有工程与基础建设、银行、通讯与媒体、物流与运输以及服务业,总资产超过700亿新元,约合420亿美元,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新加坡证券市场总值的24%。

  淡马锡控股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国家持有企业的股份,所以,其功能定位就是塑造好国有股东形象。其公司宗旨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和商业性战略来培育世界级公司,从而对新加坡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淡马锡的成功证明了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做到跟私营企业一样有效率。在东南亚甚至全世界,淡马锡制造的“淡马锡

神话”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领袖和企业领袖。

  有业界资深人士称,2003年底成立的中央汇金公司,也不妨说是一个中国的“淡马锡”,它正在制造中国版的“淡马锡神话”,其示范效应不可低估。

  “银证合作”模式的发展方向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在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也进入一个相对活跃时期。有专家认为,从发展方向看,中国的金融业必然要走上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道路。而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独立子公司模式--即“银证合作”模式实现混业经营,这样可以不妨碍在现行金融监管制度下对其实行有效的金融监管,是一条现实而可行的路径。

  有专家提出,采取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为主要子公司的“银证合作”模式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较为简单而操作性强的模式。它的巨大优势在于,通过银证合作模式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互动。一方面,作为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可以为投资银行提供强大的资本、营销及品牌等支持。目前在与国外投资银行的竞争中,我国投资银行存在许多劣势,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资本规模过小。如果通过银证合作方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投资银行就能获得商业银行强大的资本支持。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的银证合作,投资银行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可以广泛参与投资银行业务。如商业银行可以办理投资银行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申请证交所的验资行资格等业务,能以财务顾问的身份开展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通过银证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与投资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大大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为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新思路。通过银证融合,投资银行可以以更优惠的条件为商业银行客户提供关于收购兼并、资本与债券发行等多种服务。

  世贸过渡期即将过去,全面开放将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外资金融机构广泛介入我国金融市场,将直接带来新的创新业务,竞争的加剧将迫使国内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金融创新将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激烈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而金融控股公司正成为一个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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