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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银行跨行查询收费必须合法合理合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09 新京报

  ■对话动机

  近两年来,银行断断续续增加了近30项收费,但与此同时,银行的服务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尽管银行每增加一项收费几乎都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反对,但反对归反对,各种费用还是照收不误。但是,这次收取银行卡跨行查询费却似乎遇到了麻烦,不但激起了消费者更强烈的反对,而且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甚至上书全国人大要求暂停收费,上海的消费者更是将银联及三家银行告上了法庭。而央行、银监会等主管部门也不得不介入其中。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这一事件?跨行查询收费究竟该不该收?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教授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

  银行单方面收费显然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新京报:由于遭到人大代表和消费者的强烈反对,银行卡收取跨行查询费一事引起了银监会、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的重视,目前正在商讨阶段。据报道,停止收取跨行查询费的可能性不大,而是允许持卡人有一定的免费查询次数。如果这样是否就合理了呢?能否平息目前的诸多争论?

  邱宝昌:我认为这只是在外界舆论下的一个折中做法,并不能掩盖其不合理的本质。

  银行与银行卡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卡持有人与银行的关系都是平等的,双方必须按照账户开立时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行事,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更改合同内容。

  当初银行卡持有人办卡时银行并没有表示要收费,甚至明确表示不收费,现在在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银行单方面强行要求收取跨行查询费,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等民法基本原则,理论上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为什么是0.3元/笔?银行也没有对消费者做出任何解释,只贴出收费通知或者是在媒体发布公告,而这些在法律上只能视为一种修改合同的要约,如果要真正修改原合同,必须得到另一方对该要约的承诺。如果是限制消费者的查询次数也依然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赵锡军:银行卡收费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从商业银行向市场化过渡的角度来看,ATM跨行查询交易与取现、消费等其他基本交易一样,也是一种金融服务,需要占用系统和网络资源,对银行卡ATM跨行查询交易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符合市场经济有偿服务原则的。持卡人如果愿意为享受银行服务而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进行相关的操作,如果不愿承担这个成本也可以避免这种操作,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到垄断性行业的特殊性,像银行卡收费这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情不能光由企业说了算,应该由国家严格把关,要么由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协商确定,要么由主管政府部门权衡决定。现在央行、银监会的介入是一个好的征兆。

  不能有选择地引进“国际惯例”

  新京报:这次银联收取跨行查询费的一个主要依据就是所谓的“国际惯例”,如何看这个国际惯例?

  赵锡军:我国银行能否以及如何收费,应该首先考虑是否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当局的规定,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合理,不能简单地依据国际惯例,也不能因为没有国际惯例而不能为之。不同国家地区的方式方法不一样,国际惯例有可比的地方,但也不能完全照搬。

  我认为,收费水平应该与市场发育水平一致,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成熟,消费者能够承担跨行查询费。但在中国,银行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这需要银行为其价格标准的确立探索合理而具有一定透明度的评判机制,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此类特殊定价的理解。

  邱宝昌:在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确有收费情况,像花旗银行,一次存入超过三千美元纸币,要收点钞费,澳新银行,在本行柜员机上查询和提款,也要规定每月的限额,超过就要收费,但也有不收费的国际惯例。而且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所有的收费,都在开户的合同条款中写明,在账户存续的日子里,收费项目和数额绝不会随意增减。

  在国外,收取查询费是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以及较高的效率为基础的。

  这是国际惯例被扭曲了,对消费者有利的国际惯例没有引进,对消费者不利的国际惯例都来了。我国的储户远没有享受到国际水平的银行服务,却不得不承担所谓国际水平的收费。

  几大银行同时统一收取0.3元涉嫌串通形成价格联盟

  新京报:这次跨行查询费并不是银行第一次因收费问题而引起消费者的不满,之前还有小额账户收费、年费等问题。我们注意到,这些问题都与银联有直接的关系,首先是中国银联向银行收费,银行为了转嫁成本向消费者收费,怎么看银联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赵锡军:在银联、银行、持卡人串起的利益链条中,银联的主要股东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商业银行,因此,银联向银行收费实质上就是一种关联交易。很显然,当中国银联提出收费时,它面对的是银行而不是单个的持卡人。

  基于国内商业银行与中国银联的特殊利益关系,使得这场收费博弈事实上演化成银行与中国银联“合谋分利”的成本转嫁。

  中国银联组建时的初衷是,实现国内银行卡互联互通,抵御跨国公司以全球垄断优势在中国攫取垄断利润。目前来看,银联达到了这个目的,而且它成了国内惟一一家合法的银行卡组织机构。因为这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银联才能寻求到这种垄断利润。

  邱宝昌:在这次的跨行查询收费中,几大银行同时统一收取0.3元,显然是事先商量好的,涉嫌串通形成价格联盟。虽然目前我国没有制定出台《反垄断法》,但《价格法》中也明确指出:不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只是单个银行收取费用,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那些不收费的银行,但是现在几家银行都统一强行规定收取同样的费用,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权,这显然是垄断行为。

  在国际上,在那些收取跨行查询费的国家,只有两类收费会由银行单方面宣布增减,一是随所在国央行汇率变化而调整的贷款利率;二是所在国各级政府对各类银行账户征收的税费。至于中间业务收费,绝不会由银行单方面调整。因此,银监会需要对此进行规范,收费与服务要匹配,在具体的收费行为中,必须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坚决杜绝垄断行为。

  《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也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我认为,首先应该举行听证会,讨论收取跨行查询费是否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再讨论该收取多少。

  其实,消费者反感的并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银行可以随意更改服务收费,这就是由其垄断地位造成的。

  再建立一家银行卡组织形成市场竞争

  新京报:看来要打破银联的垄断才能解决问题。以后像类似跨行查询收费问题怎样才能比较好地解决?

  邱宝昌:面对银联这样的组织,消费者往往没有选择余地,因为银联将垄断“银行联合所产生的资源”,他将潜移默化地控制你。如何用一个比较完善的价格体系和配套的服务体系来匹配被收取的费用,这是商业银行需要长期面对的新问题,即银行应该怎样去完善价格体系,同时提供相匹配的服务品质和方便性。

  赵锡军:针对经常出现的收费问题,其实国内银行收费可以差异化地收费,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确定是否收费。比如,对一般性客户进行普遍的合法合规的收费,而对于社会上下岗、退休人员、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则可以差别性地少收或者是不收。这种差异性的做法在国外也很流行,美国的社区银行、市民银行很少对市民收费,因为市民是目标客户,一些大型银行的目标是大客户,这样才对一些小客户设置了收费门槛。这就要求国内收费行应选择好收费的产品和项目,一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是收费的最佳切入点,另外,还要研究收费的价格结构,对于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收费策略。

  其实收费问题反映的是我国银行价格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在不断创新发展过程中,还未形成发达国家那种全面完善的价格体系,新业务、新项目层出不穷,所以经常会出现以前不收费而现在开始收费等情况,收费的目的也是通过价格手段引导消费者加强科学理财,合理使用银行账户,提高银行柜面服务能力,最终达到社会、银行、个人三方的共赢。银行需要理性地考虑收费,消费者也需要理性地适应收费。

  对于如何建立这个价格体系,我建议成立另外的银行卡组织。目前银联是国内惟一的、垄断的银行卡组织,没有竞争,整个社会交易成本就无法降低,再建立一家银行卡组织,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才能真正受益,真正市场化的价格体系才能建立起来。

  ■链接

  银联卡跨行查询收费大事记

  ●2004年3月1日此日开始施行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曾对银联卡跨行查询收费做过说明,但未明确具体收费事项。

  ●2005年10月中国银联对各大银行下发《关于收取品牌服务费、对跨境跨行查询交易收费以及调整跨境取现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函》。计划2006年1月1日起,银联卡跨行查询开始收取手续费,其中境内查询单笔手续费为人民币0.15元。银联表示此项收费只针对发卡行,是否转嫁给持卡人由各银行自定。

  ●2006年5月8日交行在其官方网站宣布旗下太平洋卡跨行查询收费标准:境内跨行查询手续费0.30元/笔。

  ●2006年5月18日工、农、中、建四大行开始在网点发布收费公告,将于6月1日起开始收取跨行查询费,收费标准与交行一致,境内跨行查询每笔手续费0.3元。

  ●2006年6月1日工、农、中、建、交和深发展六家银行从今日开始对本行卡在他行ATM上查询收取手续费。

  ●2006年6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了一份紧急建议。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时叫停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

  ●2006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给黄细花代表回复函,在这个函件中提到,黄细花代表的建议已经转给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和

审计署研究办理,按照程序会在三个月内提交办理结果,黄细花表示,她将对建议的办理情况持续关注。

  ●2006年7月4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正式受理上海市民邓维捷告银行跨行查询收费一案。

  ●2006年7月11日央行、银监会专门召集各家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相关负责人,讨论社会反响强烈的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问题。据媒体报道,在这次会议上,银监会向这些银行下发了一份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暂停ATM跨行查询收费,并妥善处理已向持卡人收取的手续费。多数银行的态度是每月允许持卡人免费跨行查询三次。

  ●2006年7月16日有媒体报道银联正在酝酿的收费有100余项,原先免费的、属于对客户附赠的银行服务也正逐步恢复“身价”。与此同时,一些老的收费项目也纷纷调高了费用。同日,中国银联发表声明指出,中国银联没有酝酿向持卡人收费,更没有100余项收费项目的计划。

  目前已开收跨行查询手续费的银行及收费标准

  

银行跨行查询收费必须合法合理合规

  □本报记者 苏曼丽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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