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积极推动滨海新区银行业改革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20:00 金时网·金融时报

  张华

  提要

  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改革配套试点后,天津银监局提出了健全金融机构体系、银行综合经营试点、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建议草案。对滨海新区银行业总体发展进行了规划。对中资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机构在天津或滨海新区设立后台业务中心、分支机构等意向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并提出不少推进滨海新区银行业改革创新的主要工作思路。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天津银监局组织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和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滨海新区银行业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与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金融配套服务中心。

  一、推动滨海新区银行业创新发展

  为了加大创新监管协调力度,天津银监局最近增设了法规与业务创新监管协调处,建立了金融创新联席会议制度。由局长带队深入有关银行机构调研,召开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工作座谈会、日本和韩国银行行长座谈会,就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创新的具体需求、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集思广益,听取了各家银行的意见。两次会议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56项,其中有22项建议作为重点项目,天津银监局正在组织有关银行机构进行研究。协助市政府组织在华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国银行总部高管人员到滨海新区进行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也在抓紧进行。到目前为止,已经分别组织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就滨海新区机构整合进行了研究。

  为争取银监会对滨海新区银行业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天津银监局及时向银监会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各部门也高度重视,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指导意见。

  二、推进滨海新区银行业改革创新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完善、创新金融机构体系。一是提升现有银行机构的层次和功能。鼓励、支持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滨海新区设立功能和权限较高的分支机构,对现有机构网点进行整合撤并,实行扁平化管理。授权统一管理滨海新区范围内机构,并赋予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增强其整体性和协调性,提高单个网点的营销能力和决策执行力。推动各银行走特色服务的机构发展道路,按照滨海新区产业布局,细分市场层次,为高新技术、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企业以及科技型、风险投资型小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整合滨海新区合作金融机构,通过不良资产置换、增资扩股、战略合作等方式,实行股份制改造,增强整体功能。鼓励合作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社区金融服务。二是大力发展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天津港财务公司的组建工作,推动其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申请开办财务公司;依托天津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开展对汽车金融公司、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可行性研究。积极开发潜在的非银行金融资源,逐步建成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促进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发展。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于2004年2月开业以来,采取“先存后贷、低存低贷、封闭运行、利率固定、政府奖励”的方式运营。该行的产品适合我国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是住房公积金的有益补充。四是推动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工作。整合现有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尝试建立综合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国际化金融控股集团。探索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防范综合经营带来的关联交易、风险传递、利益冲突和信息披露等风险。

  (二)推动融资渠道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鼓励通过银行与信托、证券合作,推动资本性融资产品创新。二是鼓励资产证券化。在滨海新区选择适合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如房地产、地铁、轻轨高速公路、水、电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三是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渤海产业基金已落户滨海新区。天津银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房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鼓励更多的产业投资基金落户滨海新区。

  (三)推进滨海新区银行机构创新机制建设,营造适宜创新的良好环境。一是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商业银行在滨海新区成立产品研发中心、金融工程中心等金融业务创新机构,制定金融业务创新规划,研发金融创新产品,鼓励新产品在滨海新区先试先行。二是建立银行机构金融创新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客户信息联络员网络和联系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客户对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的需求,快速下达、实施产品创新研发部门与总部研发的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新品,及时收集、反馈客户对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新品的反映,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网络系统的升级换代,以科技创新支持金融创新信息系统的运行。三是搭建金融创新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金融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中资银行机构或中外资银行机构交流金融创新信息,研究各银行机构金融创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金融创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外资银行先进的技术、理念和产品。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核程序,为银行机构提供市场准入审批的“一站式”服务。

  (四)推进银行业管理体制创新。新区金融增长方式的转换,金融创新动力的增强,以及区域金融总体竞争实力的提升,均有赖于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在天津银监局的推动下,渤海银行和天津市商业银行渤海分行吸收国际银行管理体制成功经验,成功地建立起了“流程银行”的管理体制。一是按照业务流程设置部门。根据流程阶段不同,分为前台部门、中台部门、后台部门以及支持保障部门。分支机构只设前台,所有的中、后台流程都在总行进行。二是建立起矩阵式管理模式。在矩阵式管理下,各业务人员将面对着两条报告线。一条是行政线;一条是业务线。两条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通过各自的报告渠道最终汇总至董事会,形成比对。三是加大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使其融入到业务操作的每一环节。

  (五)鼓励商业银行拓宽业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满足新区多层次金融需求。一是综合经营试点。天津市政府拟将滨海新区作为银银合作、银保合作、银证合作的“试验田”,实现三方合作,合作层次由销售渠道向共同研发产品和共同投资组建金融集团转变,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二是加快新区金融服务电子化、网络化建设步伐。支持各银行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不断研究、开发新型网络金融产品,如网上银行、自助银行、手机银行、呼叫中心等服务手段,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和数据处理模式,以及各类综合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超市”服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三是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在滨海新区设立财务中心或资金中心的跨国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为跨国公司资金流动提供便利。四是信贷业务创新。鼓励各银行拓宽信贷业务品种,积极拓展国际贷款、买方信贷、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业务。把消费信贷、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文化教育贷款、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以及批发性消费信贷等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积极开展银团贷款,鼓励滨海新区银行机构之间或与环渤海地区银行机构开展银团贷款合作,支持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大型项目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土地收购整理。五是中间业务创新。继续扩大结算类、担保类及承诺类中间业务,不断增加租赁、委托、代理、信息咨询等低风险或零风险中介业务的市场份额,重点创新多功能、高科技含量的

银行卡、委托、代理融资、现金管理及保管、代理证券买卖等中间业务。开展贷款承诺业务,发展循环贷款承诺,满足企业最高限额内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发展备用贷款承诺,满足客户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的专项贷款需求。六是金融衍生工具和
理财
产品创新。在滨海新区试办由多家银行参与的各种期限互换、利率互换、币种互换以及相应的二重、三重互换业务。积极介入国际市场,参与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推动各银行机构根据客户年龄、偏好、资产等标准对客户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适合的
理财产品
和服务,使理财服务由同质化、大众化向层次化、专门化转变。提高理财产品的附加值,将不同的理财品种捆绑销售,为客户提供“全能”式服务。

  (作者系天津银监局局长)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