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全部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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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8:55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戴磊报道 韩凤林原是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有着19年信贷管理工作经历。7月10日,他正式上任建行浙江宁波分行风险总监。和他一样,这一天还有另外36名一级分行风险总监正式上任。至此,建行总行统一选派的各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已经全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开始履行风险总监的工作职责。 据介绍,由总行直接向一级分行选派风险总监,是建行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重
此前,建行总行对即将上岗的一级分行风险总监进行了为期17天的岗前培训,聘请了包括银监会、美国银行和澳新银行,以及建行有关董事、监事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授课。通过学习、思考和讨论,系统地了解掌握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为了规范风险总监的工作行为,保证其有效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今年5月,建行出台了《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各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在总行首席风险官领导下,负责所在分行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所在分行风险管理及信贷审批工作,以及拟订、落实风险管理实施方案等。总行已经明确,风险总监必须是所在分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的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 为促进风险总监落实好工作职责,保证全行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建行总行还出台了《中国建设银行一级分行风险总监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中规定,风险总监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分为A、B、C三个档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风险总监聘(任)期综合评价、奖惩、授权、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通过这次改革,把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搭建起来。在此基础上,立足于建行实际和特点,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建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符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要形成一套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信用风险计量要达到内部评级法的初级法乃至高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