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首批风险总监异地履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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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1:32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傅春荣 北京报道】 韩凤林原是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有着19年信贷管理工作经验。7月10日,他正式上任建行浙江宁波分行风险总监。同韩凤林一样,这一天还有另外36名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到岗上任。至此,建行总行统一选派的各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已经全部走马上任。
据悉,由总行直接向一级分行选派风险总监,是建行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建行历史上的第一批风险总监。此次按照专业化、年轻化原则选拔出来的风险总监,来自建行各个业务经营管理部门,具有丰富的银行业务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大约95%的风险总监实行了异地任职。 此前,建行对即将履岗的一级分行风险总监进行了为期17天的岗前培训,聘请了包括中国银监会、美国银行和澳新银行以及建行有关董事、监事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授课。通过学习、思考和讨论,系统地了解掌握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为了规范风险总监的工作行为,保证其有效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今年5月,建行出台了《一级分行风险总监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风险总监必须是所在分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的主任或者常务 副主任。同时,为促进风险总监落实好工作职责,保证全行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经建行总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200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中国建设银行一级分行风险总监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中规定,风险总监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分为A、B、C三个档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风险总监聘(任)期综合评价、奖惩、授权、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行将通过这次改革,把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搭建起来。在此基础上,立足于建设银行实际和特点,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建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符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要形成一套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信用风险计量要达到内部评级法的初级法乃至高级法水平等。 |